垃圾征費擱置之後,商戶廢物分類同廚餘處理點做先啱?
一、垃圾征費真實狀態:四句要一齊睇
好多商戶到今日仍然以為垃圾征費「就快實施」,或者相反,以為「已經取消」。兩個講法都錯。真實狀態要用四句一齊講:已立法、未實施、本屆任期內不推行、未廢除。缺任何一句,都會令商戶做錯廢物安排。
已立法:2021 年 8 月,立法通過《2021 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原定 2024 年 8 月 1 日實施。未實施:2024 年 5 月 27 日,政府宣布無限期擱置垃圾征費計劃。來源:政府表態經報道轉述。
本屆任期內不推行:2025 年 9 月,政府確認本屆政府任期內(至 2027 年 6 月)不會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未廢除: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我們不是廢除該計劃」,未來在合適時機或有更廣泛公眾支持時仍可能實施。來源:HK Businesswire 2025 年 9 月引述特首及環境局局長表態。2026 年 10 月 10 日最新表態:謝展寰表示因社會強烈反彈,改推加強「綠在區區」做法;對 2035 年前「零廢堆填」有信心。來源:SCMP、on.cc 2026 年 10 月 10 日報道引述。
二、現行真正適用:Cap 570 定額罰款
征費未實施,代表指定垃圾袋同按袋收費唔係現行制度。商戶日常真正要跟嘅,係現行定額罰款。《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 570 章),自 2023 年 10 月 22 日起:亂拋垃圾等 7 項表列罪行定額罰款由 HK$1,500 調高至 HK$3,000;「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店舖阻街)及「非法擺放廢物」(非法棄置大量廢物,包括建築廢物)由 HK$1,500 調高至 HK$6,000。來源:食環署官網潔淨服務頁;news.gov.hk 2024 年 7 月 10 日。
第 570 章附表 1 共 9 項表列罪行:(a) 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b) 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c) 在公眾地方吐痰;(d) 犬隻糞便弄污街道;(e) 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f) 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g) 海上棄置廢物;(h)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i) 非法擺放廢物。來源:立法會文件。新罰則前後六個月對比:亂拋垃圾等衛生罪行定額罰款通知書減少逾 30% 至約 15,000 張;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大量廢物減少約 80% 至約 630 張。來源:news.gov.hk 引述政務司副司長立法會答覆;「逾 30%」「約」為原文用字。
2025 年,食環署就上述潔淨違例事項共發出約 37,000 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罰款總額約 HK$1.11 億。來源:食環署官網。食環署每日收集家居廢物約 5,550 公噸(港島 930 加九龍 1,840 加新界及離島 2,780)。來源:食環署官網。呢個係食環署收集嘅家居廢物量,唔係全港都市固體廢物總量,兩個數字唔應混淆。
Cap 570 定額罰款對照(來源:食環署官網潔淨服務頁;自 2023 年 10 月 22 日起)
| 表列罪行 | 舊罰款 | 現行罰款 |
|---|---|---|
| 亂拋垃圾等 7 項表列罪行 | HK$1,500 | HK$3,000 |
|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店舖阻街) | HK$1,500 | HK$6,000 |
| 非法擺放廢物(非法棄置大量廢物,包括建築廢物) | HK$1,500 | HK$6,000 |
三、廢物分類日常清單:商戶可以即刻做嘅事
分類唔需要大裝修,重點係分流同習慣。店內要設分流位置:回收物一個區、廚餘一個桶、一般垃圾一個桶。回收物要去污去蓋,廚餘要瀝乾去包裝,一般垃圾同回收物分開存放。收市前清一次,唔應等到第二朝先處理,否則異味同蟲鼠問題會跟住嚟。
回收網絡方面,全港 82 個「綠在區區」回收便利點將陸續升級為 24 小時智能自助設施,首個於 2026 年年底前投入服務,其餘於 2027 年完成。政府自 2026/27 年度起推行五年減廢回收計劃:智能回收箱由目前約 140 套增至約 3,000 套(2027 年中起陸續增加);2028 年第一季將全港智能廚餘回收桶由 600 個增至約 2,500 個;2026 年年底在公屋達致「一座一桶」。來源:2026 年施政報告經 on.cc 2026 年 9 月 16 日報道。回收點位置會變動,商戶以綠在區區網絡或者環保署公布查詢,唔應依賴固定地址清單。
分類唔等於「分好就一定有人收」。回收出路受設施容量同回收商安排影響,商戶要定期確認交收安排,唔能夠假設分類之後就自動完成回收。下一節講廚餘容量,會睇到呢個假設有幾危險。
四、廚餘:規模同出路
全港每日約 3,600 公噸廚餘,其中約三分之一來自食物相關工商業源頭,三分之二來自家居。來源:環保署 O·PARK 官網。食肆廚餘就係工商業嗰部分入面,數量唔少,處理安排直接影響店舖營運。以下廚餘總量全部採用同一個口徑,即係環保署 O·PARK 官網口徑。
O·PARK1(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位於北大嶼山小蠔灣,2018 年 7 月全面運作,每日可處理 200 公噸廚餘;採用厭氧消化技術,將廚餘轉化為生物氣發電,殘渣製成堆肥供園林綠化及農業用途。來源:環保署 O·PARK 官網。200 公噸對比全港約 3,600 公噸,約佔 5.6%:單一設施容量遠遠唔夠處理全港廚餘,商戶唔能夠假設「分好類就有人收」。
食肆實務方面,廚餘先瀝乾、去包裝、去雜質,存放喺有蓋容器,約定時間交收,唔應同一般垃圾撈埋。交收紀錄要留低:日期、重量或者桶數、交收方,月結嗰陣可以對返。石湖墟街市在地廚餘處理設施試行:環保署正與食環署合作計劃試行,若效果理想會考慮逐步擴展至其他合適的公共街市。來源:立法會 PAC 報告附錄 8(2026 年)。
五、回收表現:2025 年施政報告數字
都市固體廢物處置量:去年平均每日 10,326 公噸,較 2021 年少 9.1%;回收量增至 2024 年約 202 萬公噸,回收率由 28% 升至 34%(上升 6 個百分點)。來源:2025 年施政報告經報道。廚餘回收量由 2021 年平均每日約 130 公噸,增至 2025 年上半年約 400 公噸,約三倍。來源:2025 年施政報告經報道。以上數字全部屬於 2025 年施政報告口徑,引用嗰陣要寫明年份。
施政報告未就回收率設定 KPI,商戶唔應引用任何「政府目標回收率」數字。數字背後嘅意思:回收量上升同處置量下跌一齊出現,分類回收有實際進展,但處置量仍然每日過萬公噸,減廢工作仲有好長路。
堆填區收費方面,現行收費以環保署最新公布為準。指定垃圾袋售價或者按袋收費細節,屬於已擱置計劃嘅歷史內容,唔係現行收費,商戶報價或者做預算嗰陣,唔應將佢哋當成現行收費。
六、零廢堆填同大型設施
I·PARK1 及擬建 I·PARK2 每日合共可處理 9,000 公噸都市固體廢物;政府目標是在 2035 年前將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降至每日 9,000 公噸以下,便可達致「零廢堆填」。來源:立法會 PAC 報告附錄 8;SCMP 報道政府公布。
I·PARK1(石鼓洲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於 2025 年 12 月進入首階段試行運作,設計處理量每日 3,000 公噸;其餘模組預計 2026 年第一季起陸續測試試運。來源:政府新聞公報 2025 年 12 月 22 日經報道引述及 I·PARK1 官網。現階段只係首階段試行運作,唔係全面運作。
在擴展「綠在區區」覆蓋下,過去 3 至 4 年本港廢物量已減少約 1,000 噸;「綠在區區」手機應用程式已有 120 萬用戶。來源:SCMP、on.cc 2026 年 10 月 10 日引述謝展寰。「綠在區區」社區回收網絡覆蓋全港 18 區,連同智能回收箱,公共收集點超過 800 個。來源:SCMP 引述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七、綠在區區投入同商戶成本要分開睇
「綠在區區」於 2025/26 年度營運支出達 HK$4.8 億,較對上一個財政年度的 HK$3.31 億顯著增加。來源:on.cc 2026 年 10 月 10 日。呢個數字反映政府喺回收網絡嘅投入,唔係商戶要畀嘅費用,唔應同店舖成本撈埋。
商戶真正要預嘅成本,係分類容器、存放空間、交收時間同員工培訓。呢啲成本因處所面積同廚餘量而異,要向供應商或者回收商查詢報價。分類做得好,可以減少混雜廢物、減少異味同蟲鼠問題,間接減低被投訴同被罰嘅風險。
執法口徑方面,廢物棄置與分類由環保署及食環署跟進;店舖阻街、非法棄置大量廢物屬於 Cap 570 表列罪行。日常要做到:垃圾唔應擺出店外阻塞通道,廚餘桶要加蓋,收市前清走,唔應留過夜。
八、日常檢查清單同收銀對數
每日清單可以濃縮做三項:開舖檢查三桶齊全(回收物、廚餘、一般垃圾);收市清走全部廢物、洗桶、抹乾存放區;每週檢查一次交收紀錄,確認重量或者桶數同單據吻合。紀錄要留低,巡查或者投訴嗰陣可以攞出嚟。
POS 同廢物管理嘅關係要分清楚:POS 系統只做付款方式記錄同分類對數,唔處理廢物交收。廢物紀錄用獨立表格或者店內交收單,唔應同收銀數撈埋。咁樣月結嗰陣,收銀數同廢物紀錄各自對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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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征費四句要一齊記:已立法、未實施、本屆任期內不推行、未廢除。日常要跟現行規則:Cap 570 罰款 HK$3,000/HK$6,000、廢物分類、廚餘瀝乾去包裝;堆填區收費以環保署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