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手唔等於即刻開得業:食肆牌照轉讓、商業登記、租約、員工交接四關
一、頂手費買到嘅係咩?先拆解最大誤解
有一個常見諗法:畀咗頂手費,就等於買咗間舖。事實並非如此。頂手費一般係新經營者向前經營者支付的代價,換取接手該處所的經營安排,例如租約承接、裝修設備同顧客基礎。但「接手經營安排」同「合法開業」係兩回事,後者要逐關辦妥先至成立。
頂手之後,至少有四關要分開處理:食物業牌照轉讓、商業登記、租約、員工交接。每一關的主管部門、程序同要求都唔同,任何一關未辦妥,都可以令新經營者開唔到業,或者開業之後面臨執法風險。頂手費畀咗,唔代表呢四關自動過關。
以下四關,會逐樣講清程序、數字同常見伏位。涉及個別情況的判斷,一律建議向相關部門、律師或會計師確認。
二、食物業牌照轉讓:須先取得食環署批准,方可轉讓
第一關係牌照。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 132 章)下規例,持牌人或持證人須先取得食環署批准,方可將牌照或許可證轉讓予他人。以上規定見立法會質詢答覆(政府,2021-02-24,info.gov.hk)。要留意字眼:程序係先申請、取得批准,然後先至轉讓,唔係自動過戶。
2020 年的數字可以俾大家一個參考:該年食環署接獲食物業牌照轉讓申請 1,413 宗,批出 1,396 宗,兩者相減,1,413 減 1,396 等於 17 宗未批出或其他結果。以上數字見同一立法會答覆,屬 2020 年數據,唔係現時批核概率。轉讓申請用食環署最新表格,審批要預留時間,詳情向食環署查詢。
最關鍵的操作紅線係:未獲批准之前,唔好以新經營者名義營業。未獲批准就以新經營者名義營業,涉及無牌經營風險:無牌經營食物業最高罰款 HK$50,000 及監禁 6 個月,持續罪行每日另加 HK$900。另外,暫准牌照有效期為 6 個月或以內、可續期一次,正式牌照為 1 年、每年續期。頂手時間表一定要按「批出先開業」嚟排,唔好倒轉。
三、暫准牌照防濫用:有關連人士換名再申請會受阻
有啲頂手安排會諗:正式牌照未發出之前,可唔可以先用暫准牌照開業?呢條路有防濫用規則守住。如上一張暫准牌照已失效而正式牌照未發出,食環署唔會處理由前持牌人或其業務夥伴、東主在過去 12 個月內,就同一處所、同一業務性質提交的新暫准牌照申請。以上規則見衞生局立法會答覆(政府)。
食環署接獲同一處所、同一業務性質的新暫准牌照申請時,會要求申請人在 7 日內提交證明文件,例如處所租約、商業登記證、公司文件等,證明與前持牌人或其業務夥伴、東主無業務關連,方可受理。換句話說,申請人要主動證明「我同前東主無關連」,唔係食環署幫你假設。
獲受理之後,暫准牌照會附加非標準發牌條件,要求申請人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法定聲明,聲明與前持牌人無業務關連。明知而故意作虛假法定聲明屬犯罪,可處監禁 2 年及罰款(《刑事罪行條例》第 36(a) 條)。所以頂手買家若與前東主有關連,例如同一班人換個名再申請,暫准牌照呢條路會受阻,唔好假設頂手之後即刻有暫准牌照開業。
四、酒牌轉讓:程序同新領相若,要預留時間
如果處所內售酒,仲要過多一關:酒牌轉讓。酒牌轉讓申請程序與新領酒牌相若,受讓人須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文件交回牌照辦事處。以上程序見食環署酒牌局「申請程序」頁。酒牌轉讓要預留處理時間,唔好期望遞交申請當日就有結果。
如處所並非政府物業或房委會物業,受讓人須提交認可專業人士(《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下註冊認可人士或結構工程師)證明,證明處所並無未經批准建築工程,表格為 FEHB 267 或 267A。以上要求見同一食環署頁面。呢份證明要搵合資格專業人士簽發,本身亦需要時間,唔好留到最後一刻先處理。
另外,酒牌轉讓一般須現持牌人同意轉讓,即由現持牌人簽署同意。相關說明見律師博客的二手整理。如前持牌人唔肯簽,轉讓會複雜,須向律師查詢。酒牌局開會時間方面,規例訂明酒牌局於 3 月、6 月、9 月、12 月開會,另可按需要加開,相關說明見二手引述《應課稅品(酒類)規例》文本。由於規例容許按需要加開,唔好理解為一年只開四次會就一定等幾個月。參考時間:處所內售酒須另申領酒牌,處理一般需時 2 至 3 個月(新領口徑)。
五、商業登記:新經營者須用自己名義重新登記
第二關係商業登記。開業後 1 個月內須辦理商業登記,變更或結業須於 1 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一年證為 HK$2,350(費用 HK$2,200 加徵費 HK$150),三年證為 HK$6,170(費用 HK$5,720 加徵費 HK$450)。
頂手唔等於繼承前東主的商業登記證。新經營者要用自己名義或自己公司重新登記,發票、收據抬頭、銀行戶口名必須同新登記一致。呢一點同開業形式選擇直接呼應:法律實體變咗,抬頭就要跟住變,唔可以沿用前東主的抬頭收錢。
一個特別情況要提醒:如買家係以買入股份方式接手,公司本身不變,商業登記、牌照持有人有無申報要求,須逐一向食環署、稅務局、律師確認。股份轉讓唔等於咩都唔使做,唔好假設所有登記自動跟住公司走。
六、租約:轉讓須業主同意,簽立後 30 日內打釐印
第三關係租約。租約轉讓須業主同意,呢一點屬於租約條款,須睇返份租約原文。未經業主同意就接手,之後好容易出現業主唔承認新租客的局面。前租客的按金唔會自動轉去新租客,須同業主重新安排。呢兩點,頂手傾價嗰陣就要講清楚,唔好等到畀晒錢先發現。
租約釐印稅率方面,按稅務局印花稅署 IRSD123E 印花稅率表:租期不超過 1 年,總租金乘 0.25%;租期逾 1 年至 3 年,每年或平均每年租金乘 0.5%;租期逾 3 年,每年或平均每年租金乘 1%。租約提及的頂手費、建築費等,如租約下亦須繳租,按代價乘 4.25%;否則按售賣不動產的稅率。每年租金、平均每年租金、總租金須向上捨入至最接近的 HK$100。副本或對應本每份 HK$5。簽立後 30 日內須打釐印。
用一個例子計一次:年租 HK$360,000,已是 HK$100 倍數,無捨入影響。租期不超過 1 年,360,000 乘 0.25% 等於 HK$900;租期逾 1 年至 3 年,360,000 乘 0.5% 等於 HK$1,800;租期逾 3 年,360,000 乘 1% 等於 HK$3,600。頂手費部分另計:租約提及頂手費 HK$100,000 且租約下亦須繳租,100,000 乘 4.25% 等於 HK$4,250,呢個係頂手費部分的釐印,另計租金部分。換句話說,「頂手費」若寫入租約,會產生 4.25% 釐印問題,須向律師或印花稅署查詢。
七、員工交接:僱傭關係唔會自動過戶,但年資一般延續
第四關係員工。業務轉讓時,僱傭關係唔會自動由舊僱主轉去新僱主。舊合約須依法終止,新僱主須同員工簽新合約。相關說明見二手整理。以買入股份方式轉讓則唔同:僱主身份不變,無須終止合約。呢個分別,頂手前要先搞清楚自己係買資產定買股份。
年資方面有連續性規定。如行業、業務或 undertaking 由一人轉讓予另一人,僱員在轉讓時於該業務的受僱期,計作受僱於受讓人的受僱期,轉讓唔會中斷受僱期的連續性。以上規定見二手引述《僱傭條例》附表一第 5 段文本。
實務含義係:新東主若聘用原班人馬,員工年資,例如年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資格,一般會延續,唔會因為轉手而重新計算。反過來,員工亦唔會因為頂手而自動變成新東主的僱員,須員工接受新聘用,先至建立新的僱傭關係。具體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責任點分,舊東主同新東主各負幾多,須向律師查詢。供應商合約同樣要逐份確認或重新簽署,唔好假設會自動跟埋去新東主。
八、交接順序清單:未批出之前唔好開業
將四關排成順序,頂手交接可以咁樣做。第一,睇返份租約原文,確認轉讓條款,取得業主同意。第二,向食環署申請食物業牌照轉讓,取得批准。第三,如處所內售酒,辦理酒牌轉讓,預留處理時間。第四,用自己名義或自己公司辦理商業登記。第五,租約簽立後 30 日內打釐印。第六,同員工簽新合約。第七,逐份確認或重新簽署供應商合約。
全程最重要的一句:未批出之前唔好開業。牌照未批、酒牌未轉、商業登記未辦妥就開業,面對的是實實在在的執法風險,唔係「補返文件就無事」。時間表要按審批節奏嚟排,預留緩衝,唔好將開業日定死喺審批完成之前。
最後講埋收銀安排:POS 系統+收銀鏡頭套裝 HK$4,950 買斷免月費,其他價錢需報價。POS 只做付款方式記錄、分類對數,唔負責牌照申請。收據、發票抬頭須同新登記的法律實體一致,開業第一日就要用啱抬頭,唔好沿用前東主的抬頭。
頂手費唔等於買咗間舖:食物業牌照轉讓須先取得食環署批准方可轉讓,商業登記須用自己名義重新辦理,租約轉讓須業主同意兼簽立後 30 日內打釐印,員工唔會自動過戶但年資一般延續;未批出之前唔好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