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King HK
營運攻略2026-10-18·9 分鐘閱讀·POSKing 團隊

店內噪音管理指南:來源、音量控制同日常做法

店內噪音管理分清對外煩擾同店內感受兩個層面,結合噪音管制條例框架、技術備忘錄評估方法、職業安全控制層級同日常設備管理,幫商戶有系統咁處理音樂、廣播、通風同揚聲器噪音。
店內噪音管理指南:來源、音量控制同日常做法

店內噪音管理先分清兩個層面

店內噪音管理有兩個層面,一個係店內員工同顧客嘅日常感受,另一個係噪音傳出店外會唔會煩擾到其他人。兩個層面用唔同方法處理。

環保署《A Concise Guide to the Noise Control Ordinance》第 5 節(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13 條噪音消減通知書嘅煩擾對象,係喺技術備忘錄噪音感應地點嘅任何人,處所內發出噪音嘅人除外。

環保署《A Concise Guide to the Noise Control Ordinance》第 5 節(查閱日期:2026-10-18)亦指出,店內噪音對同一店內員工或者顧客嘅影響,唔屬於第 13 條嘅對外煩擾投訴,店內管理屬於職業安全同顧客體驗管理。

對外鄰舍投訴處理屬於《鄰舍投訴點處理?噪音、油煙、滴水、滲水四類投訴應對實務》嘅範圍,本篇集中講店內噪音管理,唔重複嗰篇嘅對外投訴處理。

本篇引述嘅條文內容來自環保署公開說明,唔係直接轉錄電子版法例原文。

噪音管制條例點樣分類環境噪音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管制香港大部分環境噪音,飛機噪音、道路交通噪音同海上交通噪音除外。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將環境噪音按地點同來源分為六類,包括住宅處所或者公眾地方噪音、建築工程噪音、工業或者商業處所噪音、防盜警報系統噪音、個別機器或者設備噪音,同埋汽車噪音排放。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4 條係一般條文,管制喺夜間,即係晚上 11 時至早上 7 時,或者公眾假期造成煩擾嘅住宅處所或者公眾地方噪音,由警方按主觀煩擾基準執法。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5 條管制任何時間喺住宅處所或者公眾地方嘅特定聲源,包括動物同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行業或者業務,同埋冷氣機。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住宅處所」指全部或者主要作住宅用途、構成獨立住戶單位嘅處所,以及酒店或者宿舍出租畀住客嘅部分,佢只適用於個別住宅單位,唔適用於成幢大廈。環保署《鄰舍噪音》頁(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混合用途大廈嘅非住宅部分噪音屬於工業及商業噪音,受第 13 條管制。環保署《鄰舍噪音》頁(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4 條同第 5 條涵蓋聲源嘅性質,令到唔可能訂明固定可接受噪音水平或者量度程序,判斷按「合理的人」原則,考慮因素包括聲浪高低及特性、發生時間、聲音持續及頻密程度、背景噪音及周邊環境。

第 13 條同技術備忘錄點評估對外噪音

環保署《噪音》總覽頁(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商業及工業運作噪音經常來自冷氣及通風系統、製冷同抽水系統,受第 13 條管制。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有關投訴由環保署處理,環保署會按技術備忘錄評估噪音,並可向噪音產生者發出噪音消減通知書,要求喺指定期限內減低噪音,唔遵從通知書屬於違法。

環保署 IND-TM 原文(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技術備忘錄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 10 條發出,喺 1997 年 6 月 19 日生效,取代 1988 年版本。環保署 IND-TM 原文(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評估程序分三步,按第二節釐定噪音感應地點嘅可接受噪音水平,按第三節量度受調查噪音嘅修正噪音水平,比較兩者決定可否發出噪音消減通知書。環保署 IND-TM 原文(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如修正噪音水平大於可接受噪音水平,當局可發出通知書。

環保署 IND-TM 原文表 2(查閱日期:2026-10-18)列出可接受噪音水平,日間及晚間,即係早上 7 時至晚上 11 時,地區敏感度評級 A 為 60、B 為 65、C 為 70,單位係 dB(A) Leq。環保署 IND-TM 原文表 2(查閱日期:2026-10-18)列出夜間,即係晚上 11 時至早上 7 時,可接受噪音水平為地區敏感度評級 A 50、B 55、C 60。環保署 IND-TM 原文表 1 同第 2.3 節(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地區敏感度評級按鄉郊、低密度住宅、市區同其他類別劃分,並考慮影響因素,包括工業區、主要道路同香港國際機場範圍。環保署 IND-TM 原文第 2.3 節(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主要道路」指年平均每日交通流量超過 30,000 架次嘅道路,如喺考慮時段交通流量異常低,少於每小時 300 架次,則當時唔視為影響因素。環保署 IND-TM 原文第 2.3 節(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市區一般考慮噪音感應地點周圍 100 米半徑,人口稀疏地區考慮 500 米半徑或者以上,任何噪音感應地點如喺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劃為工業或者工業邨地帶 100 米內,一律編為地區敏感度評級 C,100 米至 250 米之間編為地區敏感度評級 B,除非表 1 顯示為 C。

環保署 IND-TM 原文第 2.4 節(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如受調查噪音喺建築物內被接收,而噪音源位於同一幢或者毗鄰建築物上或者內,以致噪音主要經建築結構構件傳播,適用可接受噪音水平應比表 2 相關水平低 10 dB(A),如評估點喺噪音感應地點建築物內部位置,亦應作同樣調整。環保署 IND-TM 原文第 3 節(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修正噪音水平等於量度噪音水平加音調修正、脈衝修正同間歇修正。環保署 IND-TM 原文表 3 同表 4(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音調修正最高為 6,脈衝修正最多加 3,間歇修正只適用於夜間,最高為 6,單位全部係分貝。環保署 IND-TM 原文附件(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量度用 A 加權等效連續聲壓級,樣本時段為 30 分鐘,如噪音喺 30 分鐘內大致穩定,可用較短時段,評估點一般喺建築物外牆外 1 米,非建築物地點評估點喺地面上 1.2 米,每次量度前後須用聲學校準器檢查聲級計,校準水平前後相差須喺 1.0 分貝內,先至接受。環保署 IND-TM 原文附件(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修正噪音水平計算至最接近整數分貝 A 加權,零點五向上進位,其他量度或者計算水平至最接近零點一分貝或者分貝,零點零五向上進位。

純屬舉例:兩個相同聲源同時發聲,總聲級係單一聲級加 3.01 分貝,70 分貝加 70 分貝等於 73.01 分貝,唔係 140 分貝。分貝係對數單位,增加 10 分貝代表聲音強度變成 10 倍,增加 5 分貝代表聲音強度變成約 3.16 倍。夜間可接受噪音水平比日間及晚間低 10 分貝,代表夜間強度容許值係日間及晚間嘅十分之一,相鄰地區敏感度評級相差 5 分貝,代表強度容許值相差約 3.16 倍,經建築結構傳播調整減 10 分貝,代表強度容許值係表列水平嘅十分之一。三項修正齊全,理論上限係 15 分貝,間歇修正只適用於夜間,音調修正須符合音調條件先適用,三項修正唔會喺每次量度自動全部加上。

罰則同防盜警報睇現行數字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4 條同第 5 條罰款為 $10,000。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6 條同第 7 條首次定罪罰款為 $100,000。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13 條第二次或者其後定罪罰款為 $200,000,另加每日罰款 $20,000。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第 13A 條罰款為 $10,000 及監禁 3 個月,第 13B 條罰款為 $10,000。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處所安裝嘅防盜警報系統喺觸發後不得響超過 15 分鐘,車輛防盜警報系統不得響超過 5 分鐘,車輛警報除非車輛被干擾,否則不得響起。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控制人或者登記車主須確保系統符合要求。

宣傳文字數字同法定罰則係兩回事,店舖引用罰則以環保署 FAQ 嘅數字為準。日常工作係將噪音控制喺唔會煩擾到其他人嘅程度,收到通知書之前已經要處理。

店內噪音點控制由源頭做起

環保署《噪音》總覽頁(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唔同人對同一噪音水平反應唔同,但高於某些水平,噪音會影響所有人,可導致煩躁、精神壓力同聽力損失,亦會影響生活質素,干擾日常活動,例如休息同睡眠、做功課、睇電視同講電話。

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如發現員工喺兩米之間需要大叫先能溝通,或者理解對方說話有困難,工作間可能已經遇到噪音問題,因此需要進行噪音評估。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兩米大叫係初步判斷啟發,唔係零售店法定分貝標準。

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噪音控制層級由高到低為消除、替代、工程控制、行政控制同個人防護,個人防護只可視為最後一道防線。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消除危害指減少高噪音工序或者使用低噪音機械設備,替代危害指以低噪音或者靜音型設備或者工序代替,例如選用附有優質機動設備標籤嘅機械設備。

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工程控制包括安裝有效隔音罩或者隔音屏障隔離噪音源或者控制傳播途徑,為固定機動設備安裝配有礦棉、軟木吸音墊或者玻璃纖維等吸音物料嘅隔音罩或者屏障,放喺最接近噪音源位置,定期維修保養機器減低機件老化噪音。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行政控制包括重新編排工作、輪班制減少員工高噪音工作及暴露時間,劃定及標明聽覺保護區,限制進入高噪音區域,喺流動機械設備貼警告標貼或者告示,定期培訓。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個人防護裝備方面,按評估結果選擇勞工處處長認可聽覺保護器並確保正確使用,保護器減音能力應配合噪音量,唔影響溝通,唔應以棉花或者普通耳筒代替耳罩或者耳塞。

一般零售店日常管理可以用控制層級做參考,工業經營嘅噪音規例唔會自動適用於一般零售店。

音樂廣播通風同揚聲器點擺

環保署 FAQ(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工商業噪音典型例子包括食肆同購物商場嘅通風系統噪音、升降機或者升降機機房同抽水系統噪音、卡拉 OK 場所噪音等。除咗音樂同人聲,通風系統、製冷同抽水系統同樣值得留意。

環保署《持牌處所噪音管理良好做法》(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音樂音量方面,將音響系統音量維持喺低水平,用聲音限制器控制。良好做法嘅出處係酒牌處所,唔係一般零售店法定要求,一般零售店可以借用做法做參考。環保署《持牌處所噪音管理良好做法》(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門窗方面,營業時間內關閉門窗,配備自動關閉裝置,聲學密封門窗並保持良好狀態,有需要時安裝聲學密封雙層玻璃隔音窗、隔音吸音物料雙門。環保署《持牌處所噪音管理良好做法》(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揚聲器方面,避免將揚聲器或者電視指向處所門口或者窗戶,避免將揚聲器或者電視放喺處所外面。

環保署《持牌處所噪音管理良好做法》(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結構振動方面,採用綜合減噪措施,例如雙層及複合天花、複合牆、浮動地板設計,跳舞用浮動地板同隔振系統,落地揚聲器用防振墊,懸掛或者掛牆揚聲器用設計適當嘅彈簧隔振器。環保署《持牌處所噪音管理良好做法》(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隔聲方面,安裝隔音玄關,加強牆壁同天花板隔音性能,門窗同通風系統採用良好設計避免漏聲。環保署《購物中心裝修工程環保措施建議》(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購物中心裝修設計方面,嘈吵房間用雙門加隔音密封,為風管消音器預留足夠空間,為戶外設備加隔音罩,屏蔽並盡量拉開泵房或者通風系統同噪音感應地點之間嘅緩衝距離,有需要時用低速水泵。

環保署《購物中心裝修工程環保措施建議》(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將上落貨區、錄像牆及廣播系統等一般室內或者戶外活動區遠離噪音感應地點,為一般活動區提供外牆覆蓋、噪音屏障或者隔板防止噪音傳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文件(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環保署巡查時會勸諭店舖將揚聲器安裝或者擺放喺店舖內、盡量將揚聲器發聲面調至朝向下方、選用較低功率揚聲器及減少揚聲器數目。本篇借用揚聲器擺位呢點做店內管理類比,唔重複叫賣執法故事。

店舖開業前諗埋揚聲器位置、門窗密封同通風系統保養,開業後先至唔使成日執手尾。音樂同廣播音量要留返俾店內顧客聽得清楚,唔使開到傳出店外。

職業安全法例覆蓋邊啲處所

職業安全健康局《OSH Legislation》頁(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 509 章)規管所有經濟活動嘅工作安全及健康,範圍已擴大至辦公室、商業處所、教育機構、醫院、診所、實驗室及其他工作場所。職業安全健康局《OSH Legislation》頁(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法例對僱主、處所佔用人同僱員施加一般照顧責任,並訂明事故預防、防火、工作環境、工作場所衞生、急救、人力提舉操作同顯示屏幕設備使用等基本要求。

職業安全健康局《OSH Legislation》頁(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 59 章)及其附屬規例適用於工業經營,即工廠、建築地盤、飲食業處所、貨物及貨櫃處理經營、維修工場及其他工業工作場所。一般零售店唔會自動受《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管,如店內有維修工場或者飲食業部分,適用範圍須逐個情況核對。

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工廠及工業經營(工作噪音)規例》訂明三個措施聲級,初級措施聲級為每日個人噪音暴露量達 85 分貝 A 加權,二級措施聲級為每日個人噪音暴露量達 90 分貝 A 加權,頂級措施聲級為峰值聲音壓力水平達 140 分貝。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當員工可能暴露於初級或者以上,僱主須確保由有資格人士進行噪音評估,識別身處噪音環境嘅僱員,提供足夠資料以便實施聽覺保護措施。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每日個人噪音暴露量指工作日內所受總噪音暴露量,唔包括戴上任何聽覺保護器嘅情況,量度用分貝 A 加權,唔係分貝。

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有資格人士指曾完成勞工處認可工作噪音評估課程及訓練、具經驗同能力協助僱主遵守條例嘅人,例如完成職安局工場噪音評估合格證書課程人士,具噪音量度經驗嘅工程師同註冊安全主任亦可視為有資格人士。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完成評估後 28 天內,東主須向勞工處處長送交評估報告副本,並妥善記錄保存評估數據及其他相關資料。

職業安全健康局《綠十字》第 34 卷第 3 期(查閱日期:2026-10-18)指出,如僱員相當可能暴露於初級或者以上但低於二級,可要求僱主喺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提供適合認可聽覺保護器。店舖如有維修工場等工業經營部分,須按規例處理噪音評估同聽覺保護,純零售部分以日常管理同一般照顧責任為主。

落店檢查清單同收銀安排

開店前檢查設備噪音來源,包括通風系統、製冷同抽水系統、揚聲器位置同門窗密封,保養紀錄要留返,方便跟進。營業期間留意音樂同廣播音量,揚聲器放喺店內,發聲面朝向下方,門窗保持關閉,揚聲器唔好放喺店外。員工喺兩米之間要大叫先能溝通,視為需要跟進嘅訊號,盡快檢查噪音來源同調整工作安排。

POS 只負責付款方式記錄、分類及對數,實際收款經獨立渠道,唔會聲稱 POS 直接嘟八達通、直接掃碼收款或者直接過數。根據本系列既定實價(查閱日期:2026-10-18),POS 系統+收銀鏡頭套裝 HK$4,950 一次性買斷免月費。

查詢或者了解 POS 系統+收銀鏡頭套裝,可以致電或者 WhatsApp +852 2186 8010,地址係新界沙田石門安麗街 18 號達利廣場 1209 室,營業時間每日 12:00–19:00。

本篇內容提供一般實務參考,唔構成法律意見,具體情況以相關部門最新說明為準。

重點精華總結

店內管理以控制層級同日常檢查為主,對外煩擾按技術備忘錄評估,兩者用唔同標準判斷。

POSKing HK · 新界沙田石門安麗街18號達利廣場1209室 · +852 2186 8010 · 每日 12:0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