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店內顧客育嬰室安排:母乳餵哺、衛生與私隱實務指南
一、育嬰間同哺乳室要分清:顧客用同職員用並不相同
來源:屋宇署認可人士作業備考 ADV-32,查閱日期:2026-10-18,該作業備考推廣在私人商業建築物內為公眾提供育嬰間及為職員提供哺乳室,並提供相關指引,鼓勵認可人士向客戶建議按指引提供育嬰間及哺乳室。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是指設有支援設施的房間,讓使用者在私人及適當環境中餵哺/擠出母乳或以奶瓶餵哺嬰幼兒,以及為嬰幼兒更換尿片。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哺乳室配備支援設施供母親擠出母乳,就商業發展內的辦公室而言,建議每幢辦公大樓提供至少一間哺乳室。育嬰間供顧客使用,哺乳室供職員擠奶使用,兩者的使用者並不相同。(本篇歸納)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哺乳室應不少於 7.5 平方米,可同時容納至少 2 名使用者並保障其私隱,至少照顧一名輪椅使用者,房間應提供設有門的分開隔間。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7.5 除以 2 等於 3.75,即按至少 2 名使用者平均計,每名使用者對應 3.75 平方米,該數字為平均值,不是每名使用者的獨立面積權利。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該作業備考屬指引性質,文字為推廣及鼓勵,不是強制法例要求商戶必須提供育嬰間。商戶決定是否提供育嬰間,屬於經營安排,不是法例合規問題。(本篇歸納)
二、母乳餵哺友善場所:尊重母親自由選擇餵哺地點
來源: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是指母乳餵哺母親及其家人感到受歡迎、並獲支援隨時隨地餵哺的地方。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職員應尊重母親自由選擇餵哺地點,不應打擾正在餵哺的母親,例如不要求她遮掩、停下或移往另一地方。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如母親希望有較多私隱,職員可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提供合適地點,例如遠離入口的僻靜座位。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要求母親在廁所內餵哺嬰兒並不恰當。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提供房間給母乳餵哺母親是好事,但並非必須。如未能提供房間,可安排較私隱的地方,或提供附近餵哺設施的實用資料供有需要的母親使用。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不少母乳餵哺母親希望在餵哺時繼續社交活動,例如與家人用膳、與朋友傾談,因此實際上無須為母乳餵哺母親作特別安排,最重要的是尊重母親自由選擇餵哺地點。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衞生署於 2013 年進行的調查顯示,接近六成母親曾在公眾地方直接餵哺,以適當回應嬰兒需要。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上述調查顯示,在從未在公眾地方餵哺的母親之中,一半表示希望這樣做。該一半是指從未在公眾地方餵哺的母親之中的一半,不是全部母親的一半,兩組數字不可相加。(本篇歸納)
三、育嬰間位置同標示:與廁所分開、容易到達
來源:屋宇署認可人士作業備考 ADV-32,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應位於建築物的公用地方並容易到達,例如位於地下並有平坦通道,或如位於高層可經方便的升降機到達。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應與廁所分開,原因是衛生,應避免任何污濁空氣傳入育嬰間。來源:衞生署 2008 年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指引列出理想育嬰間的基本要求,包括育嬰間不得屬於廁所的一部分,應普遍可達並有清晰標示,理想育嬰間應處於衛生環境並保障使用者私隱。
來源:屋宇署認可人士作業備考 ADV-32,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的清晰方向標示應展示於建築物內顯眼位置,標示應展示清晰文字,例如「Babycare Room」及「育嬰間」。按實務建議,店內由入口到育嬰間的沿途標示應保持連續,顧客無須向職員查詢亦能找到方向。
來源:康文署屯門大會堂育嬰室資料,查閱日期:2026-10-18,該育嬰室位於地下近工作室 4,設有換尿片枱、翻座、設有水龍頭及梘液的洗手盆、廢物容器、鏡及電源插座,顧客可聯絡大堂職員協助。
來源:康文署伊利沙伯體育館育嬰設施資料,查閱日期:2026-10-18,該育嬰設施位於該體育館 2 樓,設有換尿片枱、翻座、設有水龍頭及梘液器的洗手盆、廢物容器及電源插座。來源:同一資料,查閱日期:2026-10-18,兩處來源均未在該頁列出清潔頻率、消毒方法或開放時間。
來源:康文署兩處資料,查閱日期:2026-10-18,兩處均列出換尿片枱、洗手盆、廢物容器及電源插座。店內育嬰間的擺放位置,應預留通道,通道不應被貨品、雜物或嬰兒車阻塞。(本篇歸納)
四、育嬰間面積同間隔:單人、多人同私隱安排
來源:屋宇署認可人士作業備考 ADV-32,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應包括分開的換尿片區及餵哺區,並設有私人餵哺區供使用者照顧子女。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單人使用的育嬰間面積應不少於 5 平方米,房間應提供足夠的輪椅使用者迴旋空間。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多人使用的育嬰間面積應不少於 12 平方米,並設有分開的餵哺隔間,其中一個應照顧輪椅使用者。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12 減 5 等於 7,即多人使用的最低面積比單人使用的最低面積大 7 平方米。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12 除以 5 等於 2.4,即多人使用的最低面積為單人使用的最低面積的 2.4 倍。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應可供男性及女性使用,餵哺母親的私隱重要,應在育嬰間內妥善提供。如育嬰間設計為多人使用,育嬰間內應提供設有門的餵哺隔間、供使用者以奶瓶餵哺嬰幼兒的餵哺區,以及供使用者使用的換尿片區。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餵哺隔間及單人使用育嬰間的門可上鎖,但門鎖應可在緊急情況下從外開啟,鎖定機制可加入使用中指示。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應提供標示,例如「Breastfeeding Area for Woman only 餵哺範圍,女士專用」,以表明育嬰間內的餵哺區為女士專用。育嬰間整體可供男性及女性使用,女士專用的是育嬰間內的餵哺區。(本篇歸納)
五、育嬰間設施清單:基本設施同可選設施
來源:屋宇署認可人士作業備考 ADV-32,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應配備供餵哺、瓶餵及擠出母乳的舒適椅/長凳;設有 raised edge 及可擦拭軟墊的換尿片枱;設有槓桿水龍頭及梘液器的洗手盆;乾手設施,例如紙巾機;設有鉸鏈蓋的廢物容器,供棄置尿片;供放置哺乳母親物品、擠奶設備等的小邊桌;供擠奶設備使用的電源插座。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的可選設施可包括換尿片墊消毒劑,例如感應酒精機;餵哺椅/長凳旁的掛衣鈎;安全鏡;地漏或漏水感應器;緊急警鐘。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換尿片墊消毒劑例如感應酒精機屬可選設施,不是必須項目。漂白水不是屋宇署要求的換尿片墊消毒劑,漂白水的配製方法在本篇清潔消毒部分說明。(本篇歸納)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應設計成有良好照明及通風,如設有洗手盆等衞生設備,須按《建築物(規劃)規例》(第 123F 章)第 36 條規例。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設計育嬰間時應特別注意為餵哺嬰幼兒維持舒適環境的最適環境溫度,以及適用於容納該房間的建築物的健康要求(如有)。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應家庭友善及對幼兒安全,選擇室內飾面時應顧及安全及易於保養,應避免尖銳邊緣及硬角,較宜使用防滑地面、易清潔飾面等。按實務建議,換尿片枱邊緣、椅腳及小邊桌邊角應在開舖檢查時一併查看有否破損或鬆動。
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育嬰間及哺乳室應在相關建築物的開放時間內免費提供使用。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清晰告示應張貼於育嬰間/哺乳室標示附近,說明房間的開放時間、目標使用者,以及負責房間日常管理的單位/人士及聯絡資料。來源:同一作業備考,查閱日期:2026-10-18,負責單位/人士應定期檢查,以確保育嬰間/哺乳室處於良好運作狀態。
六、衛生同清潔消毒:漂白水配製要寫齊步驟
來源:衞生防護中心《物業管理基本感染控制》環境衞生部分,查閱日期:2026-10-18,所有表面應至少每日用洗滌劑及清水清潔,或在有需要時使用消毒劑,例如 1 比 99 稀釋家用漂白水。該至少每日的安排來自物業管理指引,不是育嬰間專用法定清潔頻率。(本篇歸納)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經常接觸的表面應按使用頻率更頻密地清潔,例如扶手電梯扶手、升降機控制板及門柄。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清潔應由較清潔的地方開始,再到較污糟的地方,完成清潔程序後不要忘記洗手。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如清潔程序涉及接觸可見污物,必須戴手套,視情況可考慮其他個人防護裝備。如預期有大量體液或血液,可考慮眼部防護,即護目鏡或面罩,或身體防護。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應先用高吸水物料清理受污染表面,如表面受嘔吐物污染,以 1 比 49 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15 至 30 分鐘後用水沖洗。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如表面受血液污染,以 1 比 4 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受污染表面,留置 10 分鐘後用水沖洗。
來源:衞生防護中心《學校/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幼兒中心預防傳染病指引》第五節 示範,查閱日期:2026-10-18,一般環境清潔使用 1 比 99 稀釋家用漂白水,即 10 毫升家用漂白水加 990 毫升水,濃度為 500 ppm。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受嘔吐物、排泄物或分泌物污染的表面或物品清潔使用 1 比 49 稀釋家用漂白水,即 10 毫升家用漂白水加 490 毫升水,濃度為 1000 ppm。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受血液濺溢污染的表面或物品清潔使用 1 比 4 稀釋家用漂白水,即 10 毫升家用漂白水加 40 毫升水,濃度為 10000 ppm。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10 加 990 等於 1000,10 加 490 等於 500,10 加 40 等於 50,三組體積全部吻合。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用液體梘液及清水洗手時,搓手至少 20 秒。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處理嘔吐物時,職員應佩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例如手套、口罩等,先用高吸水即棄毛巾或物料由外向內抹走嘔吐物,再以適當消毒劑例如 1 比 49 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表面及鄰近 2 米範圍,由外向內。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處理嘔吐物時,應將污染物放入膠袋,封好膠袋並棄置於有蓋垃圾桶,漂白水留置 15 至 30 分鐘,然後用水沖洗及抹乾。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金屬表面使用 70% 酒精消毒。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受污染布料及衣物應先佩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例如手套及口罩,分開處理,先清除大塊廢物,再在 1 比 49 稀釋家用漂白水中浸泡 30 分鐘,然後用水沖洗。
來源:衞生防護中心《物業管理基本感染控制》環境衞生部分,查閱日期:2026-10-18,稀釋或使用漂白水時須確保環境通風良好,如有窗戶必須開啟。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稀釋漂白水應使用冷水,因為熱水會令漂白水的有效成分分解而失效。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應使用量杯準確量度,消毒後的物品須用水沖洗及抹乾。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完成消毒後,應將所有清潔工具在稀釋漂白水中浸泡 30 分鐘,徹底沖洗後下次再用,最後用液體梘液洗手。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使用稀釋家用漂白水時避免用於金屬、羊毛、尼龍、絲綢、染色布料及油漆表面。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漂白水不可與其他家用清潔劑混合,因為會降低消毒效能並可引起危險化學反應,例如漂白水與酸性清潔劑例如潔廁劑混合會產生有毒氣體,可導致意外及受傷。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如有需要,應先用清潔劑清潔,再徹底用水沖洗,然後才用漂白水消毒。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未稀釋漂白水在陽光下會釋出有毒氣體,因此應將漂白水存放於陰涼、有遮蔽及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為免意外,通常在清潔房內進行漂白水稀釋。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次氯酸鈉會隨時間分解,為確保效能,應購買近期製造的漂白水並避免過量儲存,稀釋漂白水應在配製後 24 小時內使用。
七、法例保障同歷史背景:母乳餵哺歧視保障
來源:平機會《性別歧視條例》摘要,查閱日期:2026-10-18,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 480 章),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或母乳餵哺而在訂明活動範圍內歧視他人屬違法,訂明活動範圍包括提供貨品、服務及/或設施。
來源:同一摘要,查閱日期:2026-10-18,與母乳餵哺有關的歧視及騷擾條文於 2021 年 6 月 19 日生效。來源:同一摘要,查閱日期:2026-10-18,該條例就母乳餵哺母親提供騷擾保障,以及直接及間接歧視保障,涵蓋正在擠出母乳的女性。
來源:平機會單張,查閱日期:2026-10-18,就提供貨品、服務及/或設施而言,該條例禁止基於餵哺母乳的歧視及騷擾,騷擾保障雙向適用,服務提供者同顧客均受保障;性騷擾屬另一獨立類別,唔以餵哺母乳為前提。
本篇引述的《性別歧視條例》內容來自平機會摘要,未直接讀取 e-Legislation 原文,詳情以 e-Legislation 公布的條文為準。已開啟的來源未載有該條例的罰則或賠償金額。
來源:衞生署 2008 年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衞生署採納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鼓勵在出生後首六個月純母乳餵哺,六個月起引入輔助食物,同時繼續餵哺至兩歲或以上。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公立及私家醫院的報告顯示,香港的曾餵哺率由 2000 年出生的嬰兒的 55% 上升至 2007 年出生的嬰兒的 73%。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73 減 55 等於 18,即上升 18 個百分點,18 除以 55 等於 0.327,即 32.7%,來源原文寫 32%,兩者相差 0.7 個百分點,屬約數差異。
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衞生署母嬰健康院進行的母乳餵哺調查顯示,2000 年至 2006 年期間,持續餵哺六個月的嬰兒百分比由 14% 上升至 23%。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23 減 14 等於 9,即上升 9 個百分點,9 除以 14 等於 0.643,即 64.3%,該相對百分比並非來源原文寫出的數字。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當時政府及公眾處所設有育嬰間的處所數目為 106 個,較 2006 年的 91 個有所增加,數目將進一步增至 2012 年的約 146 個。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106 減 91 等於 15,15 除以 91 等於 0.165,即 16.5%,來源原文寫 14%,與 16.5% 不符,本文採用 16.5%。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本篇歸納)146 減 106 等於 40,40 除以 106 等於 0.377,即 37.7%,來源原文寫約 146 間,該百分比屬約數推算。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公眾提名在兩星期內收到逾 600 份提名。來源:同一新聞稿,查閱日期:2026-10-18,上述數字為該新聞稿發出時的歷史背景,不是現時數字。
八、日常管理:書面政策、職員應對同開舖檢查
來源: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開展步驟包括制定書面機構政策、辨識處所內較私隱的地方並讓全體職員知悉、向每名職員傳達政策及做法並確保職員熟悉政策、知悉較私隱的地方及有信心處理常見情況,以及公布母乳餵哺友善場所,例如在機構網站或社交媒體公布,及/或在入口及處所內顯眼地方張貼歡迎標示,標示文字例如「歡迎餵哺母乳」。
來源:同一指引政策範本,查閱日期:2026-10-18,機構承認母乳餵哺是餵哺嬰幼兒的自然方式,歡迎及支援母親在處所公眾地方餵哺。來源:同一政策範本,查閱日期:2026-10-18,尊重母乳餵哺母親自由選擇餵哺地點,設有餵哺室並不表示她必須使用該房間。來源:同一政策範本,查閱日期:2026-10-18,除非有安全關注或阻塞出口/通道,否則不打擾母乳餵哺母親,不要求她遮掩或移往另一地方。來源:同一政策範本,查閱日期:2026-10-18,如母親希望有較多私隱,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提供合適地點,例如遠離主要人流的座位、僻靜角落、餵哺室、附近社區育嬰設施,廁所或洗手間不是餵哺嬰兒的適當地方,不應提供。
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職員應支援母乳餵哺母親及嬰兒的需要,例如向其他顧客解釋情況。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如其他顧客對看見母親餵哺感到關注,職員可解釋母乳餵哺是餵哺嬰兒的自然方式,孩子肚餓時母親需要回應其需要,如有需要可提供遠離餵哺母親的座位給該名顧客,或請較有經驗的職員處理情況。來源:同一指引,查閱日期:2026-10-18,建立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沒有直接財政成本,大部分母親只是希望有令她們在餵哺時感到舒適的環境,職員及其他顧客的友善及支援態度才是母親所期望的。
來源:消防處火警出口資料,查閱日期:2026-10-18,在火警出口、走廊或樓梯堆放傢具等物件,不但增加火警危險,亦會阻塞逃生途徑,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 25,000 港元。來源:同一資料,查閱日期:2026-10-18,舉報阻塞火警出口可致電消防處投訴熱線 2723 8787。育嬰間門口及通道不可被雜物或嬰兒車阻塞。(本篇歸納)
按實務建議,店方每日開舖時檢查育嬰間門鎖、使用中指示、照明、通風、換尿片枱、洗手盆、廢物容器及電源插座是否運作正常,收舖時確認通道暢通。已開啟的來源未載有在育嬰間內安裝攝錄鏡頭作監察的建議。已開啟的來源未載有登記使用者姓名或電話作為使用條件的要求。
舉例而言,純屬舉例:店方在育嬰間門口張貼告示,寫明開放時間、目標使用者及負責日常管理的聯絡資料,並在收銀枱備存育嬰間檢查表。
來源:根據本系列既定實價,查閱日期:2026-10-18,POS 系統+收銀鏡頭套裝 HK$4,950 一次性買斷免月費。POS 只負責付款方式記錄、分類及對數,實際收款經獨立渠道。育嬰間在開放時間內免費提供使用,無須在 POS 內收取育嬰間使用費。(本篇歸納)
育嬰間安排的核心是尊重母親自由選擇餵哺地點,育嬰間與廁所分開,提供分開的換尿片區及餵哺區,並以書面政策、職員培訓及定期檢查落實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