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一、茶芥、找續四捨五入:餐廳附加費點標先唔犯《商品說明條例》
一、附加費全景:邊啲收費一定要事前講
食肆常見嘅附加費唔止加一服務費一種,仲包括茶芥、開瓶費、切餅費同最低消費。呢啲收費有一個共通點:客人落單嗰陣好少會主動問,埋單嗰陣先至發現,爭拗就係咁嚟。事前講清,唔係服務態度問題,而係合規要求。
消委會嘅立場好清晰:商戶喺交易前須清楚告知全部價格,不可只在付款時才徵收未披露費用。客人決定入座、決定落單,係基於佢當時睇到嘅價錢;埋單先至加一項之前冇講過嘅收費,無論金額幾大幾細,都已經改變咗交易嘅基礎。
所以第一步唔係諗點收,而係諗點講。加一收幾多、茶芥每位幾多、開瓶費同切餅費點計、最低消費係幾多,全部要在客人落單之前,用客人睇得明嘅方式講清楚。做得到,附加費就係正當收費;做唔到,附加費就係爭議嘅源頭。順帶澄清一點:坊間曾有聲音建議檢討加一,但未立法,加一本身並冇被廢除或者禁止。
二、《商品說明條例》「誤導性遺漏」:唔講都可能違法
《商品說明條例》唔止管「講大話」,亦管「唔講晒」。「誤導性遺漏」指商戶遺漏重要資料、隱藏重要資料,或者以不清晰、含糊、唔適時嘅方式提供重要資料,令消費者作出原本唔會作出嘅交易決定。附加費正正屬於呢類重要資料——客人如果早知要畀,可能會揀另一間,或者叫少啲。
根據海關新聞稿,「誤導性遺漏」屬違法行為,最高罰款 HK$50 萬及監禁 5 年。呢個罰則水平說明一件事:收費披露唔係「做好啲」嘅服務建議,而係有刑事後果嘅法律責任。食肆負責人唔可以將收費標示當成可有可無嘅裝飾。
實務上,執法機關會睇整體情況:收費有冇事前披露、披露嘅位置係咪顯眼、字體係咪睇得清、用詞係咪唔會令人誤解。餐牌角落頭一行細字、口頭講一句「我哋有收加一」但冇講幾多,喺「誤導性遺漏」面前都好難過關。標示要做到客人唔使問、唔使估,一睇就明。
三、餐牌、電子落單、店內告示三套價錢要同步
而家好多食肆同時用緊三套價錢載體:紙本或者牆身餐牌、QR 碼電子落單系統、同店內告示。三套價錢任何一套唔同步,都係一個未爆嘅地雷。客人以為自己睇緊同一個價,埋單先發現三個版本三個價,投訴同差評就係咁嚟。
消委會有個案正正係咁:客人用 QR 落單,系統顯示服務費 $0,埋單卻被收 10%。餐廳最終要退款並更新系統。另一個案,兩位客人用電子餐牌睇到套餐 $228,埋單卻收 $288,餐廳要退回差額連服務費共 $132。兩個個案嘅共通點都係:系統顯示同實際收費唔一致,而責任喺商戶嗰邊。
推出網上系統前要測試,上線後要定期更新,確保定價政策、價格、優惠喺餐牌、點餐紙、電子落單系統各處一致。改價嗰陣要一次過改晒三處,唔好改咗餐牌唔記得改系統。每次改價之後,搵個人由客人角度行一次完整落單流程,睇下顯示同埋單係咪完全一致,先至算完成。
四、服務費計法:按原價定優惠價,事前講清先至收得
「加一」唔係法定比率,收幾多、點計,係商戶自己嘅政策,但政策必須事前講清。其中最容易出事嘅位,係有優惠嗰陣,10% 究竟按原價計定按優惠價計。客人心入面預設嘅,通常係按佢實際畀嘅價錢計;商戶如果按原價計而事前冇講明,埋單嗰陣就一定嘈。
消委會有個案講明呢個分別:客人用優惠價 $528 用餐,餐廳按原價 $588 計 10%,每人收 $58.8,而唔係按優惠價計嘅 $52.8。差距每人只係幾蚊,但客人覺得被誤導,因為優惠宣傳入面冇講明服務費按原價計。商戶要收按原價計,唔係唔得,但必須喺優惠宣傳同落單前白紙黑字講明。
另一個案係買一送一海報標示 $344,但冇標明係「每位」,兩位客人埋單連 10% 共 $756.80,先至發現原來係按人頭計。海報寫價錢嗰陣,「每位」、「每枱」、「每份」呢啲單位一定要寫埋,唔好假設客人會自動理解。服務費計法同收費單位,兩樣都係「交易前須清楚告知」嘅重要資料,缺一不可。
五、四捨五入:唔係行規,唔講明就只可以捨去
好多食肆將找續「四捨五入」當成行規,帳單 $204.6 就收 $205,覺得幾毫子冇人會計較。消委會嘅立場係:「四捨五入」不可當作行規,須事前合理通知。換句話講,唔好以為大家都係咁做就等於合法,冇事前通知,四捨五入就站唔住腳。
消委會有個案正正係咁:帳單 $204.6 被收 $205,客人投訴之後,餐廳同意電子支付不再四捨五入,並退回 $0.40。呢個個案講明兩點:第一,未清楚通知,只可以「捨去」或者收準數,不可「入」多收;第二,電子支付根本冇找續困難,更加冇理由四捨五入。
實務做法好簡單:電子支付一律收準數,唔好四捨五入;現金找續如果要四捨五入,必須事前以顯眼方式通知,而且只可以捨去對客人有利嗰邊,唔可以入多收。收銀流程上,POS 只做付款方式記錄、分類同對數,服務費同找續點計,要由商戶按已標示嘅政策處理,唔好假設系統會自動幫你計啱。
六、茶芥與「被收費」:冇提示就上,埋單就唔好收
茶芥係最容易變成「被收費」嘅項目。消委會有個案:客人冇叫茶,侍應未經提示就上熱水,埋單嗰陣收「中式茶」每人 $20。客人唔係唔捨得 $20,而係由頭到尾冇人講過上水係要收費。呢種「先上後收」嘅做法,正正就係「誤導性遺漏」嘅典型場景。
同一個案仲發現,落單紙同餐牌對茶芥嘅寫法不一致。餐牌一種講法,落單紙另一種講法,客人夾喺中間,邊個版本先係準,冇人講得清。寫法唔一致,本身已經係一個披露缺陷;一旦有爭議,商戶好難話自己已經講清。
自攜飲品同自攜蛋糕亦係同一個道理。開瓶費、切餅費有冇收、收幾多、點計,必須喺客人開瓶、切餅之前講明,而且唔存在劃一收費標準,每間食肆嘅政策都唔同。客人問起嗰陣,員工要答得出確實數字,唔好答「唔知,要問經理」。茶芥同開瓶費呢啲項目,收費標準只可以由商戶自己訂明並事前披露,冇一個全行通用嘅定價。
七、埋單前核對清單:三處一致先至開得門
將前面幾節濃縮成一張每日核對清單,開店前行一次,已經可以避開大部份爭議。第一,餐牌、點餐紙、電子落單系統三處嘅價錢、服務費率、茶芥、開瓶費、切餅費、最低消費,係咪完全一致。第二,優惠宣傳有冇講明服務費按原價定優惠價計,收費單位係每位定每份。第三,四捨五入政策有冇事前通知,電子支付係咪收準數。
第四,員工係咪答得出所有附加費嘅確實數字,唔好叫客人「埋單先知」。第五,最近有冇改過價,改價之後三處有冇一齊改。呢張清單唔使好複雜,貼喺收銀位,開店前由負責人逐項剔,已經好過出事之後逐單退款。
投訴數字說明呢個唔係小事:2022 年及 2023 年首季,消委會接獲餐廳投訴分別有 1,160 宗及 330 宗。收費爭議入面,好大部份都係事前冇講清、系統唔同步呢啲可以預防嘅原因。
八、爭議發生點處理:調停、標示同自助服務嘅真相
即使做足披露,爭議仍然可能發生。第一樣要搞清嘅係角色:消委會只做調停,唔係執法部門,無權命令商戶退款或者賠償。調停即係居中協調,雙方同意先至成事;商戶唔同意,消委會唔可以強制執行。了解呢一點,雙方先唔會對投訴程序有錯誤期望。
第二,服務費涵蓋整個用餐體驗,必須顯眼清楚標示。唔好將服務費標示收埋喺餐牌最底一行細字,或者只係口頭講。標示要做到客人入座前已經睇到,落單前已經明白。標示越顯眼,爭議越少;標示越隱蔽,商戶喺調停嗰陣越企唔住腳。
第三,自助落單、自助沖茶唔等於必須減免服務費。服務費唔係按「有幾多侍應服侍你」逐項計,而係涵蓋整個用餐體驗,包括場地、餐具、清潔同整體服務安排。商戶如果決定收,就要按已標示嘅政策收;客人如果覺得唔合理,可以投訴同要求調停,但「我自己落單」本身唔係一個自動減免嘅理由。有疑問想了解收銀記錄同對數點配合標示政策,可以聯絡 POSKing,電話/WhatsApp +852 2186 8010,地址新界沙田石門安麗街18號達利廣場1209室,每日 12:00–19:00。POSKing 套裝 HK$4,950,包含商用觸控收銀機、切刀收據機、金屬錢箱及收銀防盜鏡頭,POS 只做付款方式記錄、分類同對數,收款經獨立渠道。
附加費必須喺交易前清楚告知全部價格;餐牌、點餐紙、電子落單三處價錢要同步;服務費計法同四捨五入政策要事前講明,唔講明就只可以收準數或者捨去;消委會只做調停,無權命令商戶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