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強積金已搬上積金易:僱主供款、離職申報、遲交罰則實戰指南
第一節:全港強積金已搬上積金易
友邦強積金喺2025年9月3日正式加入積金易平台,隨住最後一批計劃完成遷移,全港所有強積金計劃而家都已經喺積金易上面運作(來源:友邦保險香港官網(aia.com.hk)、setupempf.hk,查閱日期:2026-10-20)。對僱主嚟講,以後處理強積金供款同申報,統一經呢個平台做,唔再逐間受託人分開搞。
呢個轉變唔單止係換個網站咁簡單,而係成個供款流程、申報渠道同紀錄方式都集中晒。以前習慣直接搵受託人交表嘅做法,要轉去平台操作。負責出糧嘅同事最好早啲上去熟習介面,唔好等到供款死線先嚟學。
轉移初期最常見嘅問題係帳戶資料對唔齊,或者授權人未更新。提早上去check一次,總好過臨交供款先發現登入唔到。
第二節:供款日係每月10號,唔係發薪日
月薪制一般僱員嘅供款日,係每個月嘅10號或之前。舉例嚟講,1月份供款期嘅供款,最遲要喺2月10號或之前畀(來源:積金局官網「強積金僱主」FAQ(mpfa.org.hk),查閱日期:2026-10-20)。呢個日期係法例寫死嘅,唔係建議。
好多僱主以為供款日跟發薪日,但法例寫明供款日唔受發薪日影響。如果用郵寄支票交供款,信封上面嘅郵戳日期唔算係支付日期,要以平台或受託人實際收到為準(來源:積金局官網「強積金僱主」FAQ(mpfa.org.hk),查閱日期:2026-10-20)。
實務上最好將每月10號設為財務死線,預早幾日經積金易交齊。留返幾日buffer,先唔怕銀行處理時間或者平台塞車搞到遲交。
第三節:供幾多——勞資各5%同上下限
強制性供款率係勞資雙方各5%。最低有關入息係每月HK$7,100:月入低過呢個數嘅僱員自己唔使供,但僱主嗰5%照樣要供。最高有關入息係每月HK$30,000,即係勞資雙方每月供款上限各係HK$1,500(來源:Slasify《Hong Kong MPF Contribution Rates and Limits 2026: Employer Guide》(註明來源為積金局MPFA)、setupempf.hk,查閱日期:2026-10-20)。
計糧嗰陣要核對清楚,底薪加埋邊啲津貼先計入「有關入息」。唔同門市嘅佣金同加班費安排可能唔一樣,計漏咗就等於供少咗。唔肯定就問積金局,唔好自己估。
新請返嚟嘅僱員,要喺受僱60日內完成登記。入職流程最好將MPF登記寫入checklist,唔好拖(來源:Slasify《Hong Kong MPF Contribution Rates and Limits 2026: Employer Guide》(註明來源為積金局MPFA)、setupempf.hk,查閱日期:2026-10-20)。
第四節:員工離職,申報一定要經積金易做
員工離職之後,僱主必須向積金易平台做離職申報。如果唔申報,平台會當你繼續欠交嗰個員工嘅供款,隨時觸發追討程序(來源:積金局《僱主常見誤解》(2026年4月版,mpfa.org.hk),查閱日期:2026-10-20)。呢個係轉移去平台之後最容易中招嘅位。
人事異動同供款係兩條獨立嘅線,唔好以為停咗出糧就等於自動停供款。員工last day之後應該儘快處理申報,拖得愈耐風險愈大。門市人手流動大嘅行業,更加要將呢步寫死喺離職流程入面。
最好嘅做法係離職當日或者翌日就上平台搞掂。將「離職申報」同「最後糧單」綁埋一齊做,就唔會漏。
第五節:遲交嘅代價——5%附加費只係起點
僱主遲交或者欠交供款,要繳交相等於拖欠供款款額5%嘅附加費,而且全數撥入僱員嘅強積金帳戶。除此之外,仲可以被罰HK$5,000或者欠款嘅10%,以較高者為準。嚴重嘅話最高可被檢控至監禁4年同罰款HK$450,000(來源:積金局官網「強積金僱主」FAQ(mpfa.org.hk),查閱日期:2026-10-20)。
有啲僱主以為遲幾日補返就冇事,但法例規定拖欠一律要畀附加費,積金局係唔會撤銷嘅(來源:積金局《僱主常見誤解》(2026年4月版,mpfa.org.hk),查閱日期:2026-10-20)。呢個唔係可以傾嘅行政酌情,而係寫死喺法例入面嘅後果。
現金流緊嘅月份,都要將強積金供款排喺最優先。遲交慳唔到錢,只會將原本嘅供款變成附加費加罰款。
第六節:冇收到預印結算書,唔係遲交嘅理由
積金易平台會提供預先印製嘅付款結算書,但呢個只係額外服務。就算冇收到,僱主都要自行填妥資料準時供款,唔可以當係遲交嘅藉口(來源:積金局《僱主常見誤解》(2026年4月版,mpfa.org.hk),查閱日期:2026-10-20)。
「未收到結算書所以遲交」係積金局文件點名列出嘅常見誤解之一。法例唔會因為你冇收到一份額外文件,就豁免你準時供款嘅責任。平台電子化之後,僱主更加應該主動上平台處理,唔好等郵寄。
將供款流程由被動等文件,轉做主動上平台交。咁樣先至唔會畀一個藉口害咗成間公司。
第七節:供完之後,7個工作日內要畀紀錄員工
僱主作出供款之後,要喺7個工作日內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紀錄要列明有關入息、勞資雙方嘅供款額同支付日期(來源:積金局官網「強積金僱主」FAQ(mpfa.org.hk),查閱日期:2026-10-20)。
呢份紀錄係員工核對自己強積金戶口嘅依據,做好佢可以減少好多不必要嘅勞資誤會。好多門市會將供款紀錄同糧單一齊派,順手一次過對數。POS系統嘅付款方式記錄同分類對數幫到手盤生意數,但強積金供款係另一套法例要求嘅合規流程,兩樣嘢唔好混為一談。
記住7個工作日唔包括星期六、日同公眾假期,計死線嗰陣要扣起。最好供完款即刻出紀錄,唔好拖到最後一日。
第八節:有疑問打去邊——兩條熱線要save低
積金易客戶服務熱線係183 2622,積金局熱線係2918 0102(來源:友邦保險香港官網(aia.com.hk)、setupempf.hk,查閱日期:2026-10-20)。平台操作有問題打前者,法例同供款責任有疑問打後者。將呢兩個號碼save喺負責出糧嘅同事部電話度。
唔肯定嘅地方寧願打去問,都唔好靠估或者上網搵唔知邊個寫嘅答案。強積金呢啲嘢錯咗要畀附加費,問清楚先做係最平嘅保險。尤其係轉移初期,平台介面同舊受託人唔同,有唔熟好正常。
總結成個checklist:每月10號前經積金易供款、離職即申報、供完7個工作日內畀紀錄員工、新員工60日內登記。跟住呢四步走,基本上唔會踩中罰則。
全港強積金計劃已經全面搬上積金易平台,僱主供款同申報統一經平台做。記住四個關鍵動作:每月10號或之前供款、勞資各5%(月入下限HK$7,100、上限HK$30,000即每月各HK$1,500)、員工離職必須經平台申報、供款後7個工作日內向員工提供供款紀錄。遲交要畀5%附加費而且積金局唔會撤銷,冇收到預印結算書唔係藉口。有疑問就打積金易183 2622或者積金局2918 0102問清楚,唔好靠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