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商戶被告點應對
一、收到傳票先做三件事
收到申索唔理,唔等於件事會消失——缺席可以被判敗訴。第一步係睇清傳票寫乜:(1)確認被告身份:申索書上的被告係咪自己公司全名/商號名——有限公司、獨資、合夥的被告寫法唔同(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一),一手)。申索人須查核被告全名同最後為人所知的地址;有限公司要做公司查冊;獨資/合夥要去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查商業登記申請表(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2)確認申索金額同申索理由。(3)確認傳召(call-over)日期、地點、法庭編號。
審裁處處理 HK$75,000 或以下的金錢申索(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一),一手);聆訊以非正式方式進行;唔准許法律代表(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審裁處唔處理:勞資糾紛、土地管有、贍養費、誹謗(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申索額超過 HK$75,000 唔可以分拆成多宗申索以符合審裁處司法管轄權;但申索人可以放棄超額部分以入稟審裁處(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審裁處地址:西九龍法院大樓 B 座 3 樓,深水埗通州街 501 號(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一),一手)。登記處熱線 2877 4068(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08:45–13:00、14:00–17:30;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二、四條路——繳存、認數分期、抗辯、反申索
路一:同意支付全部或部分申索金額——繳存入庭,見第三節。路二:同意支付但要求給予時間或分期支付——喺傳召時向審裁處申請,並提交每月收入支出表+證明文件(例如銀行結單、報稅表、經審計報告)(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
路三:唔同意全部或部分申索,但無反申索——提交抗辯書,見第四節。路四:唔同意申索並提出反申索——提交抗辯書+反申索表格,見第五節(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
唔理申索的後果:被告缺席傳召,申索人可以申請判被告敗訴,條件係申索人令審裁處信納申索成立及聆訊通知已送達被告(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
三、繳存入庭實務——傳召前同傳召後兩種程序
傳召前+未提交抗辯陳述:被告無須經審裁官許可,可以繳存相等於申索金額連同申索人入稟費作為訟費的款項(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繳存方法:支票郵寄至審裁處,或親身/由指定第三者到審裁處會計部繳交,須於傳召日期前最少 5 個工作天辦理;支票須劃線並以「HKSAR GOVT」為收款人,支票背面寫明申索編號、被告名稱及聯絡電話;支票唔可以係期票(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會計部查詢電話 3916 6033(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被告繳存後,小額錢債審裁處司法常務官可以將案件從傳召名單中剔除,職員會通知申索人傳召已取消;司法常務官會安排以支票將繳存款項發放予收款一方(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如剔除可能對另一方造成不公,司法常務官可以選擇唔剔除,雙方須按時出庭,款項暫存審裁處等候法庭進一步命令(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傳召後或已提交抗辯陳述:被告須先填寫申請表格以書面申請繳存,表格可於登記處或資訊中心索取;申請須列明擬繳存金額及係全數還是部分清償申索;被告亦須列明訟費(如有)是否包括在內(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被告申請副本會連同「接納/拒絕繳存通知書」轉交申索人;申索人如願意接受被告繳存款項作為申索的全部及最終和解,可以簽署表格並交回審裁處;職員會通知雙方是否須出席已排期的聆訊。審裁官可隨時作出其認為適合的命令(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以下算式純屬例子:申索 HK$60,000,入稟費 HK$120,傳召前全數繳存等於 HK$60,000+HK$120=HK$60,120;申索 HK$4,800,入稟費 HK$20,全數繳存等於 HK$4,800+HK$20=HK$4,820;申索 HK$30,000,入稟費 HK$70,全數繳存等於 HK$30,000+HK$70=HK$30,070(入稟費分級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水平」(2024 年 10 月),一手)。
四、抗辯書點寫——逐段回應+證據清單
抗辯書須提交予登記處(信封註明「defence」),並於傳召日期前盡早將副本送達申索人(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抗辯書內容:列明被告係咪爭議申索人的申索的法律責任及/或金額;如有爭議,原因係乜。被告須就申索表格中申索人的每一項指稱逐段回應(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抗辯書本身的收費:收費以登記處公布為準。
證據清單(商戶常用):POS 交易記錄、收據、合約/報價單、送貨單/簽收記錄、對話記錄(WhatsApp/電郵)、退款記錄、銀行入數記錄。證據由提出指稱的一方負責舉證,但須遵從審裁官的指示(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四),一手)。POS 交易記錄方面,POS 只做付款方式記錄/分類對數,日結對數表可以作為交易記錄之一。
證人陳述書:陳述事實須屬證人親身所知;公司或商號本身唔能夠作出證人陳述書,須由對有關事實有親身認識的高級人員、僱員或其他個人作出(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六),一手)。文件正本由提交一方保管,須準備好喺聆訊時供審裁處或另一方查閱;提交審裁處及送達另一方的文件副本須相同(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文件編頁:申索人文件以「C」開頭(C1、C2……);被告文件以「D」開頭(D1、D2……)(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五、反申索——表格、親身遞交、費用、送達、超額轉移
反申索係被告除咗抗辯之外,針對申索人提出的獨立申索,須同申索有關或源於申索所載事實;反申索會同申索的審訊一併聆訊(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被告如欲提出反申索,須填寫反申索表格,親身或由代表親身到登記處提交;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提交反申索,一律唔接受(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提交反申索須繳付訂明費用,收費同申索一樣,按反申索金額分級(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水平」(2024 年 10 月),一手)。例子:反申索 HK$20,000,費用 HK$40——HK$20,000 屬於「超過 HK$5,000 但不超過 HK$25,000」一級(來源:同一收費表,一手)。提交反申索後,被告須自行以郵寄方式將副本送達申索人(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
如被告喺傳召或其後任何階段提出的反申索超出審裁處司法管轄權或唔屬於審裁處司法管轄權範圍,整宗案件(即申索連反申索)會轉交適當法院或審裁處(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四),一手)。例子:申索 HK$75,000,反申索 HK$75,001——反申索超出上限,整宗案件轉交。HK$75,001 減 HK$75,000 等於 HK$1,只係高出 HK$1 都超出審裁處司法管轄權。
六、傳召日、訊問、審訊——出席規則、授權代表、證人、交叉盤問
傳召日安排:須預留至少半日或以上出席傳召;向法庭書記報到;審裁官會指示審裁處主任會見雙方,處理初步事宜,包括將案件分類為有抗辯或無抗辯、協助雙方和解(屬自願性質)、如未能和解則找出主要爭議點。審裁處主任唔能夠提供法律意見(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五),一手)。和解方面,審裁官同審裁處主任都有責任嘗試協助雙方和解;如雙方同意和解,審裁處主任會將和解提交審裁官作同意命令,同意命令會郵寄予雙方(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未能和解:審裁處會就案件日後的進行作出指示,例如提交抗辯書及反申索(如有)、答覆及反申索抗辯(如有)、證人陳述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案件會押後至另一日期進行訊問。雙方須準時遵從指示;唔遵從指示,申索可被剔除或在未經審訊下判被告敗訴,亦可被命令支付訟費(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出席規則:申索人同被告都應出席所有聆訊。如一方係有限公司,可由獲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的信件授權並蓋上公司印章的高級人員出席。如一方係獨資或合夥經營,獨資經營者或全部合夥人應出席。如一方係個人並希望由代表(律師或事務律師以外)出席聆訊,應向審裁處申請許可;除非申請有充分正當理由及證據支持,審裁處未必批准;除非獲得審裁處許可,否則該方應親身出席聆訊,否則審裁處可喺該方缺席下剔除其申索(如該方係申索人)或判其敗訴(如該方係被告)(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四),一手)。代表出席條件:代表可出示由該方妥為簽署的授權書;獲得審裁處許可;代表完全熟悉案件(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審訊程序:申索人及其證人先作供,其後被告及其證人作供;作供分三階段:主問、盤問、覆問。證人須宣誓或確認作供;證人如被發現無講真話,可被刑事檢控及監禁。雙方陳詞(結案陳詞)屬選擇性,唔係作供,作用係指出證人證供的強弱之處供審裁官考慮(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五),一手)。證人傳票:如證人不願意出席審訊,一方可向審裁官申請許可發出證人傳票,申請應於審訊日期前最少 3 星期提出;表格(Form 5)可於登記處或資訊中心索取;申請人須支付訂明證人費用(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聆訊行為:如任何人在聆訊中以侮辱或威脅方式行事,或故意打斷聆訊,審裁官可即時判處該人罰款 HK$10,000 及監禁 6 個月(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七、缺席、押後、修訂、撤回
缺席:申索人缺席任何聆訊或審訊,申索可因欠缺起訴而被剔除;被告缺席任何聆訊或審訊,可判申索人勝訴(缺席判決)(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三),一手)。審訊時申索人缺席,審裁處可剔除申索;被告缺席,審裁處可在申索人能證明案情下判其勝訴(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四),一手)。
押後申請:應喺需要出現時盡快提出,等審裁官考慮申請及處理跟進事宜,包括通知雙方申請結果;除非有充分正當理由(業務理由或假期通常唔被接受為充分理由)及證據,審裁官可拒絕申請;審裁官可判押後申請產生的訟費歸另一方。申請無標準格式,可以去信提出,列明申索編號、法庭編號、聆訊日期、聯絡電話及支持申請的理由;最好附上證明文件,例如另一方的同意書(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修訂:申索人可在判決作出前任何階段修訂申索,被告可在判決作出前任何階段修訂反申索;修訂前須先獲得審裁官許可;獲許可後,該方須親身到登記處修訂申索或反申索,並每次繳付訂明費用;修訂唔可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作出(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撤回:判決作出前任何階段,申索人可撤回申索,被告可撤回反申索,方法是提交「撤回申索通知書」或「撤回反申索通知書」。傳召前撤回申索,無須審裁官許可;傳召後撤回,須獲得審裁官許可;除非獲得許可及審裁處取消聆訊日期,雙方須按原定指示或排期出席聆訊(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電郵提交:一般而言,以電郵提交任何文件(包括申索表格、反申索表格、抗辯書、證人陳述書及所有相關證明文件)一律唔接受;就個別案件以電郵作出的查詢或申請亦唔接受,須以書面作出並由訴訟一方妥為簽署及註明日期(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
八、敗訴之後——撤銷、覆核、上訴許可、執行+費用總表
撤銷:缺席一方如唔滿意剔除令或缺席判決,可以即時向審裁處申請撤銷,方法是填寫並提交 Form 8D「撤銷裁決/命令申請書」,列明缺席理由及附上證明。審裁處會排期聆訊申請;審裁官可以無條件或有條件批准申請(例如將申索金額或反申索金額繳存入庭),或駁回申請。無論審裁官批准與否,缺席一方通常會被命令支付該聆訊的訟費予無缺席一方。申請撤銷費用 HK$61(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七),一手;費用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水平」(2024 年 10 月),一手)。
覆核:任何一方如唔滿意審裁官的命令或判決,可以向審裁處申請覆核,方法是填寫並提交 Form 8C「一方申請覆核裁決/命令」,列明全部及完整的理由;須於法庭命令或裁決作出日期後 7 日內辦理,並繳付訂明費用;時限嚴格遵守。覆核申請通常由原審審裁官聆訊。覆核時唔准許法律代表;覆核時審裁官唔受先前事實裁斷約束;訟費一般微不足道。申請覆核費用 HK$61(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七),一手;費用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水平」(2024 年 10 月),一手)。上訴許可:任何一方如選擇上訴,須先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上訴許可,方法是填寫 Form 9 並提交予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時限係(i)書面裁決或命令送達後 7 日內,或(ii)如在(i)段期間內向審裁處申請簡短判案理由(即裁決或命令的書面理由),書面理由送達後 7 日內;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如有充分因由,可以延長時限。Form 9 可於高等法院法庭書記辦事處索取。上訴可以聘請律師進行。上訴許可只會在上訴涉及法律問題,或申索/反申索超出審裁處司法管轄權的情況下批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無權推翻或更改審裁處就事實問題所作的裁斷;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的決定係最終決定。申請上訴許可費用 HK$61(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費用來源:同一收費表,一手)。覆核同上訴對比:覆核——審理機關係審裁處,通常由原審審裁官聆訊,唔准許法律代表,訟費一般微不足道,審裁官唔受先前事實裁斷約束;上訴——審理機關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由原訟法庭法官聆訊,可以聘請律師進行,法律費用可以相當高昂,法官無權推翻或更改審裁處的事實裁斷;再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來源:同一小冊子,一手)。三項事後申請費用合計:HK$61+HK$61+HK$61=HK$183。
執行(被告角度要知對方可以點做):勝訴一方取得金錢判決後,如敗訴一方唔遵從判決,勝訴一方可以向司法機構執達主任辦事處申請以扣押令狀(Writ of Fieri Facias,簡稱 FiFa)執行。執達主任會扣押敗訴一方的貨品及動產,金額相等於判決款項連同執行附帶開支;執行當日會給予敗訴一方 5 個工作天的寬限期清還欠款;寬限期內唔還款,執達主任會公開拍賣已扣押的貨品。如執達主任到場發現無貨品或貨品不足以支持扣押,不會繼續執行;勝訴一方應於執行日期起計 14 日內以書面回覆執達主任辦事處作進一步指示。執行費用可以相當高昂;執達主任無權破門進入住宅處所(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小冊子(八),一手)。費用總表(入稟四級):申索額不超過 HK$5,000,HK$20;超過 HK$5,000 但不超過 HK$25,000,HK$40;超過 HK$25,000 但不超過 HK$50,000,HK$70;超過 HK$50,000 但不超過 HK$75,000,HK$120(來源:司法機構「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水平」(2024 年 10 月),一手)。其他收費:雙方傳票連送達,每張 HK$55;證人傳票連送達,每名證人 HK$33;提交經修訂文件 HK$20;提交執行令狀 HK$55;登記處複印文件每頁 HK$4;登記處查冊每個登記冊/檔案/文件 HK$18;提交誓章或聲明(執達主任的誓章或聲明除外)HK$121;每名由一方傳召的證人交通費 HK$55;錄音帶(60 分鐘)每盒 HK$80;光碟(700MB)每隻 HK$170;數碼多功能光碟(4.7GB)每隻 HK$210;提交通知書或文件(未另有列明者)HK$55;蓋印文件(未另有列明者)HK$55(來源:同一收費表,一手)。區域法院一般司法管轄權上限 HK$3,000,000(來源:律師行整理,二手),係審裁處上限 HK$75,000 的 40 倍(來源:律師行整理,二手)。個別案件的時限、費用及程序以審裁處登記處及法庭指示為準。以上內容係程序指南,唔係法律意見;有爭議的法律責任問題,請諮詢自己律師。商戶想用 POS 做好交易記錄同分類對數,可以考慮 POSKing 的 POS 系統+收銀鏡頭套裝,買斷價 HK$4,950,免月費。查詢可以致電或 WhatsApp +852 2186 8010,門市位於新界沙田石門安麗街18號達利廣場1209室,每日 12:00–19:00。
收到申索先睇清傳票,再揀繳存、認數分期、抗辯或反申索其中一條路;缺席可以被判敗訴;時限同程序以審裁處登記處及法庭指示為準,有爭議的法律責任問題請諮詢自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