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食環署定額罰款通知書/傳票,商戶點應對?繳交、爭議、缺席後果一次講清
一、先分清兩種文件:定額罰款通知書同傳票
本篇未能直接讀取 e-Legislation 原文,條例引述以立法會文件、Wikisource 轉載同 WIPO Lex 鏡像為準,屬二手條文轉載,核對以 e-Legislation 公布版本為準。收到執法文件,第一步係睇清楚文件抬頭寫明係定額罰款通知書,定係傳票,兩者性質同跟進方法完全唔同,唔好當成同一樣嘢處理。
據食環署潔淨服務頁面,定額罰款制度針對常見公眾地方潔淨違例事項:亂拋垃圾、隨地吐痰、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讓犬隻糞便弄污街道、非法擺放廢物。據同一頁面,由 2023-10-22 起,上述第 1 至 4 項定額罰款為 HK$3,000,第 5 項非法擺放廢物為 HK$6,000。據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報告,店舖阻街,即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第 4A 條罪行,定額罰款為 HK$6,000,由 HK$1,500 上調。按上面數字計算,HK$6,000 減 HK$1,500 等於 HK$4,500,即阻街定額罰款上調金額。按上面數字計算,HK$6,000 除以 HK$1,500 等於 4,即上調後為舊數 4 倍。
據食環署潔淨服務頁面,2025 年食環署就潔淨違例事項共發出約 37,000 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總額約 HK$1.110 億,兩數皆為約數,只作背景。按上面數字計算,37,000 乘以 HK$3,000 等於 HK$111,000,000,與約 HK$1.110 億一致;兩數皆為約數,平均數僅為約數,並非確數。定額罰款通知書屬於定額罰款程序的起點,傳票則屬於檢控程序的文件,收到邊一種,就要跟邊一種程序的期限同要求處理。
二、定額罰款通知書:10 日內二揀一,繳付或者書面通知爭議
據立法會文件轉載的表格 2 全文,屬二手轉載的條文,通知書,即表格 2,根據 Cap 570 第 6(1) 條,要求當事人自送達日期起計的 10 日期間內,繳付定額罰款,或者以書面通知主管當局意欲就法律責任提出爭議。換言之,10 日期間內只有兩個選項,唔存在第三種拖延選項。
據立法會文件轉載的表格 2 全文,屬二手轉載的條文,通知書上會寫明所指的罪行條文,商戶應以通知書上寫明的罪行條文為準,唔好自行推測屬於邊一項表列罪行。繳付方式同地點,應跟從通知書背頁指示。
據立法會文件轉載的表格 2 全文,屬二手轉載的條文,選擇爭議須以書面通知主管當局意欲就法律責任提出爭議。商戶應保留書面通知的副本同寄發紀錄,並盡早核對送達日期同期限,唔好等到最後一日先處理。
三、唔理通知書的後果:裁判官命令,定額罰款加相等附加罰款加訟費 HK$300
據立法會文件轉載的表格 2 背頁須知,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如不按通知書繳付或者通知爭議,主管當局將向裁判官申請命令,命令繳付定額罰款、相等於該項定額罰款數額的附加罰款及訟費 HK$300。換言之,唔理通知書並唔會令事情自動完結,反而會進入命令程序。
按上面數字計算,HK$3,000 加 HK$3,000 加 HK$300 等於 HK$6,300,即第 8 條命令總額,HK$3,000 級別。按上面數字計算,HK$6,000 加 HK$6,000 加 HK$300 等於 HK$12,300,即第 8 條命令總額,HK$6,000 級別。
據 Wikisource 轉載 Cap 570 第 10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如當事人唔爭議,命令於命令日期起 10 日內繳付定額罰款,逾期即須即時繳付定額罰款加相等附加罰款加訟費 HK$300。據 Wikisource 轉載 Cap 570 第 10(7)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按第 8(1) 條命令全數繳付命令金額的人,不會就該命令相關的表列罪行被檢控或定罪。據 Wikisource 轉載 Cap 570 第 10(6)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未能繳付第 8(1) 條命令金額的人,就 Cap 227 第 68 條而言,視為未能繳付經定罪判處繳付的款項,可按該條被監禁。
四、已經通知爭議:傳票送達、聆訊程序、認罪或者不認罪
據立法會文件轉載的表格 2 須知,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已通知爭議後,法律程序以申訴方式交由裁判官裁定,傳票將於適當時候送達。據 Wikisource 轉載 Cap 570 第 11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傳票可按 Cap 227 第 8 條送達。收到傳票之後,應即時記低出庭日期、地點同傳票編號,並按傳票上的指示處理。
據 WIPO Lex 鏡像 Cap 227 第 19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一般聆訊程序方面,被告人在場時,須向他讀出申訴或告發實質內容,有需要時加以解釋,並問他承認或否認。據 WIPO Lex 鏡像 Cap 227 第 19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如否認,裁判官須聆聽控方證人經宣誓證供、被告人證供及抗辯證據。至於個別傳票可否以書函認罪,以其本身文字為準,商戶應向律師查詢。
據 Wikisource 轉載 Cap 570 第 12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如在裁判官席前應訊時無提出免責辯護,或者提出瑣屑無聊或無理取鬧的免責辯護而被定罪,裁判官須在任何其他罰則及訟費以外,另處相等於定額罰款數額的附加罰款。據立法會書面答覆引述 Cap 132X,作為傳票檢控罰則大過定額罰款的對照例子,無牌經營食物業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HK$50,000 及監禁 6 個月,持續罪行每日另加 HK$900。傳票檢控的罰則可以遠高於定額罰款金額,收到傳票之後應認真處理,並向律師查詢。
五、傳票發出後仍可了結:開庭最少 2 日前繳付,定額罰款加相等附加加訟費 HK$500
據立法會文件轉載 Cap 570 第 13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已通知爭議的人,即使法律程序已提起,仍可繳付該罪行定額罰款加相等附加罰款加訟費 HK$500,法律程序即告終止。據立法會文件轉載 Cap 570 第 13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付款須於傳票指明的出庭日期之前 2 天前於裁判法院繳付,繳款時須同時出示傳票。據立法會文件轉載 Cap 570 第 13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計算該 2 天期間時,公眾假日不計算在內。
按上面數字計算,HK$3,000 加 HK$3,000 加 HK$500 等於 HK$6,500,即傳票發出後了結總額,HK$3,000 級別。按上面數字計算,HK$6,000 加 HK$6,000 加 HK$500 等於 HK$12,500,即傳票發出後了結總額,HK$6,000 級別。
由於公眾假日不計算在內,實際可繳付的日子可能比日曆上的 2 天更早,商戶應盡早預留時間,唔好等到出庭前一日先去繳付。繳付之後,應保留繳款證明同傳票副本,並核對法律程序是否已經終止,如有疑問應向律師查詢。
六、缺席後果:定額罰款程序同一般傳票要分開睇
在定額罰款程序下,唔理通知書的結果係主管當局向裁判官申請命令,命令金額包括定額罰款、相等附加罰款及訟費 HK$300,詳情見第三節。據 WIPO Lex 鏡像 Cap 227 傳票表格警告文字,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傳票表格警告,如未能於聆訊時間地點出庭,裁判官可發出拘捕令,並須繳付傳票上指明的訟費,不論是否被定罪。
一般傳票,即非 Cap 570 的傳票,缺席的確切條文機制,本篇未有核實資料,應以傳票本身警告為準,並向律師查詢。唔好將定額罰款程序的缺席後果,直接套用去一般傳票,亦唔好假設唔出庭就無事。
收到傳票之後,應即時將出庭日期同地點記入營運日誌,並安排負責人跟進。如未能出庭,應盡早向律師查詢可以點處理,唔好自行決定缺席。
七、從未收到通知書:覆核或者撤銷命令,14 日申請期
據 Wikisource 轉載 Cap 570 第 10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如裁判官信納通知書在無疏忽下從未到達當事人個人知悉,可撤銷第 8(1) 條命令。當事人如果認為自己從未收到通知書,應盡早整理相關紀錄,並向律師查詢。
據 Wikisource 轉載 Cap 570 第 10(3)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覆核申請須於裁判官信納的、命令最早到達當事人個人知悉的日期起 14 日內提出。申請期由命令到達個人知悉的日期起計,唔係由命令日期起計,兩者要分清楚。
由於申請期只有 14 日,發現命令之後應盡早行動,保留可以顯示何時才知悉命令的紀錄,例如收到命令文件的日期同方式。如有疑問,應向律師查詢,唔好自行估算申請期是否仍然有效。
八、紀錄保存清單同食物業處所特別提醒
定額罰款收據同通知書的法定保存年期,本篇未有核實資料。實務建議係將相關文件同業務紀錄一併保存,其中 Cap 112 第 51C 條 7 年為既有已核實業務紀錄口徑,並非定額罰款專門保存期。商戶唔好將業務紀錄的 7 年口徑,當成定額罰款文件專門規定的保存期。
建議保存的清單包括:定額罰款通知書正本同背頁、繳款證明或者書面爭議通知副本、裁判官命令或者傳票、出庭相關文件,以及同個案有關的通訊紀錄。每份文件應標明日期同個案編號,方便日後搵返。
食物業處所要特別留意,定罪可以累積記分,記分詳情見 post-125。繳付定額罰款是否等於無刑事紀錄,本篇未有核實資料,應向律師查詢,唔好自行假設。收到任何執法文件,最穩陣的做法係先睇清文件種類同期限,再按文件指示處理,並保留齊全紀錄。
據立法會文件轉載的表格 2 全文,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定額罰款通知書須在 10 日內二揀一:繳付或者書面通知爭議。據立法會文件轉載的表格 2 背頁須知,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唔理通知書會引致定額罰款加相等附加罰款加訟費 HK$300 的命令。據立法會文件轉載 Cap 570 第 13 條,屬二手轉載的條文,傳票發出後仍可在開庭最少 2 日前繳付定額罰款加相等附加加訟費 HK$500 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