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King HK
營運攻略2026-10-18·10 分鐘閱讀·POSKing 團隊

僱主強積金一般供款實務:登記、供款率、供款日、離職與遲供後果

請咗人就要處理強積金:邊個要參加、幾時登記、供幾多、幾時供、離職點算、遲供有咩後果,一篇拆清僱主成個供款流程。
僱主強積金一般供款實務:登記、供款率、供款日、離職與遲供後果

一、誰要參加強積金

積金局《強積金覆蓋範圍》頁面規定,除豁免人士外,18 至 64 歲僱員及自僱人士須參加強積金計劃。積金局《強積金覆蓋範圍》頁面規定,一般僱員指 18 至 64 歲、受僱連續 60 日或以上的人士。全職及兼職僱員同樣受覆蓋,僱主都要為兩者辦理登記。

積金局《強積金覆蓋範圍》頁面列明,18 至 64 歲為覆蓋年齡範圍;豁免人士另有 6 類。積金局《強積金覆蓋範圍》頁面列明的豁免人士包括家庭傭工、自僱小販、受法定退休金或公積金計劃保障的人士,例如公務員及資助或補助學校教師、獲發強積金豁免證書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根據《入境條例》來港工作不超過 13 個月或屬香港以外地方退休計劃成員的人士,以及歐洲聯盟歐洲委員會駐香港辦事處僱員。僱主在入職時核對豁免身份,先確認僱員是否屬於以上類別,再決定是否辦理登記。

二、登記期限與 60 日規則

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僱主須於僱員受僱首 60 日內為合資格僱員辦理登記。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亦規定,全職及兼職僱員的登記期限相同,僱主須於受僱首 60 日內為兩者登記。登記期限由受僱首日起計,僱主宜在入職文件齊備後盡早辦理,預留時間處理受託人表格。

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飲食業及建造業臨時工不受 60 日規則約束,登記限期為受僱首 10 日內,無免供款期,供款由首日起計。服務商指引二手轉載的積金局規定,僱主不得以連串每份短於 60 日的合約規避登記責任。僱主在安排短期合約時,應以實際受僱連續性判斷登記責任,而非單看每份合約長度。

三、供款率三檔表

積金局《供款期及供款額》頁面規定,僱主及僱員強制性供款各為有關入息的 5%。積金局《供款期及供款額》頁面規定,月薪僱員有關入息下限為每月 HK$7,100,上限為每月 HK$30,000。

積金局《供款期及供款額》頁面規定,有關入息低於 HK$7,100 時,僱主供有關入息乘以 5%,僱員無須供款。積金局《供款期及供款額》頁面規定,有關入息在 HK$7,100 至 HK$30,000 之間時,雙方各供有關入息乘以 5%。積金局《供款期及供款額》頁面規定,有關入息超過 HK$30,000 時,雙方各供 HK$1,500。

按上面數字計算,HK$6,000 有關入息的僱主供款為 HK$300,僱員供款為 HK$0。按上面數字計算,HK$24,000 有關入息的雙方供款各為 HK$1,200。按上面數字計算,HK$40,000 有關入息未計上限時雙方供款各為 HK$2,000,計上限後雙方各供 HK$1,500。服務商指引整理指出,每月 HK$1,500 上限適用於強制性供款,自願性供款另計。

四、有關入息包括與不包括

積金局《供款期及供款額》頁面規定,有關入息包括工資、薪金、假期薪酬、費用、佣金、花紅、賞錢,但不包括《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代通知金是終止僱用僱員的賠償或依法必須支付的款項,而並非作為服務的代價,故此不屬於有關入息,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同樣排除。僱主在計算供款時,應先分清邊啲款項屬於有關入息,邊啲屬於排除項目,再計供款額。

僱主在處理小費時,應留意小費經邊個渠道收取,以及是否經僱主手發放,做法不同,計法可能不同。出糧單上列明有關入息組成,有助僱員核對供款紀錄,減少日後爭拗。

五、供款假期與首次供款

受託人指引二手轉載的積金局規定,僱員供款假期為受僱首 30 日,加上其後不完整的工資期。受託人指引二手轉載的積金局規定,僱主供款無假期,由僱員受僱首日起計算。僱主在新僱員入職時,應同時記低僱員供款假期完結日期,以及僱主供款起計日期,兩者起點不同。

香港日曆顯示,以 2026-10-19 星期一入職的月薪僱員為例,第 30 日為 2026-11-17。受託人指引二手轉載的積金局規定,第 30 日落在 11 月工資期內時,僱員 11 月整月免供,僱員供款由 12 月 1 日起計,而僱主供款由 2026-10-19 起計。

香港日曆顯示,第 60 日為 2026-12-17。受託人指引二手轉載的積金局規定,首次供款須於第 60 日受僱日所在曆月之後一個曆月的供款日或之前繳付,首次供款涵蓋僱主 2026-10-19 至 2026-12-31 的供款及僱員 12 月供款。香港日曆顯示,2027-01-10 為星期日,供款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2027-01-11 星期一,首次供款須於該日或之前繳付。

六、供款日、繳交方式與供款紀錄

積金局《僱主應有的基本強積金知識》文章規定,供款日一般為每月 10 日,僱主須於翌月第 10 日或之前繳付上一個月的強制性供款。積金局《僱主應有的基本強積金知識》文章規定,供款日如遇星期六、公眾假期或烈風或黑色暴雨警告日,順延至下一個非星期六、公眾假期或烈風或黑色暴雨警告日的工作天。

積金局執法措施及罰則頁面提及,供款經 eMPF 平台繳付。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匯款結算書須列明每名僱員的有關入息、僱主強制性供款、僱員強制性供款、僱主自願性供款(如有)及僱員自願性供款(如有)。僱主在繳付供款前,應核對匯款結算書上的每項數字,確保與出糧紀錄一致。

積金局《僱主應有的基本強積金知識》文章及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僱主須於作出強制性供款後 7 個工作天內向每名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飲食業及建造業行業計劃臨時工除外)。積金局《僱主應有的基本強積金知識》文章規定,每月供款紀錄須包括僱員有關入息、僱主及僱員供款額,包括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以及向受託人繳付供款的日期。僱主宜保留已發出供款紀錄的證明,方便日後核對。

七、離職安排與紀錄保存

積金局文章《僱員離職時通知受託人》規定,僱員離職後,僱主須安排最後一次供款於下一個供款日,即下一個月 10 日,或之前繳付。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僱主須於僱員終止受僱所在曆月最後一日後 10 日內,經 eMPF 平台提交僱員終止受僱通知,或以書面通知或匯款結算書通知,列明受僱終止日期。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飲食業及建造業行業計劃臨時工不受此通知程序約束。積金局文章《僱員離職時通知受託人》指出,僱主未通知受託人僱員離職,可被視為拖欠供款。

積金局文章《僱員離職時通知受託人》規定,僱員離職後,僱主仍須保存僱員姓名、地址及首個受僱日期等資料至少 6 個月,由離職日期起計。僱主宜將離職僱員的供款紀錄與終止受僱通知一併存檔,方便日後查核。

《稅務條例》規定,業務紀錄保存不少於 7 年。起計日有兩種表述並存,一種表述話由課稅基期完結起計,另一種表述話由交易日期起計。僱主在銷毀舊紀錄前,應先確認所用起計日表述下的保存期限已經屆滿。

八、遲供、未供的後果與對沖過渡

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僱主未有按時為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須繳付按拖欠供款額 5% 計算的附加費,附加費全數歸入僱員強積金戶口。積金局僱主常見問題規定,除附加費外,積金局可向拖欠僱主徵收財政罰款,金額為 HK$5,000 或拖欠供款額的 10%,以較高者為準。按上面數字計算,假設拖欠供款 HK$2,400,拖欠供款額的 10% 為 HK$240,低於 HK$5,000,因此財政罰款取 HK$5,000;附加費為 HK$120;兩項合計額外支出 HK$5,120。

積金局執法措施及罰則頁面列明,未登記僱員的最高罰款為 HK$350,000 及監禁 3 年。積金局執法措施及罰則頁面列明,未繳付強制性供款的情況分兩種:已從僱員有關入息扣除 5% 供款的,最高罰款為 HK$450,000 及監禁 4 年;未從僱員有關入息扣除 5% 供款的,最高罰款為 HK$350,000 及監禁 3 年。積金局執法措施及罰則頁面列明,向受託人、eMPF 平台或積金局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首次定罪最高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1 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罰款 HK$200,000 及監禁 2 年。積金局執法措施及罰則頁面列明,未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首次罰款 HK$10,000,第二次 HK$20,000,其後每次 HK$50,000;未以書面通知 eMPF 平台僱員終止受僱,首次罰款 HK$5,000,第二次 HK$10,000,其後每次 HK$20,000。兩項豁免要分開睇:終止通知方面,行業計劃臨時工豁免,僱主無須進行通知積金易平台程序(積金局行業計劃 FAQ)。每月供款紀錄方面,只有在僱主揀發薪日後下一個工作日為供款日時,僱主先毋須向行業計劃臨時工提供每月供款紀錄;否則提供紀錄責任+上述罰則照適用(積金局行業計劃頁面)。積金局執法措施及罰則頁面列明,未於 30 日內以書面通知 eMPF 平台僱主資料更新,例如公司名稱、地址、電話、電郵,首次罰款 HK$5,000,第二次 HK$10,000,其後每次 HK$20,000。積金局執法提示頁面指出,僱主供款不得由僱員薪酬扣除。

勞工處及積金局公布,2025-05-01 起取消強積金對沖,轉制後部分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得以僱主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轉制前部分對沖安排維持。政府公布,資助計劃為期 25 年,僱主先付後發還。僱主在處理離職補償時,應先分清轉制前部分與轉制後部分,再計算可否對沖。

重點精華總結

登記、供款率、供款日、離職通知同紀錄保存,每一步都有時限;遲供除咗附加費,仲可能面臨財政罰款甚至刑責。

POSKing HK · 新界沙田石門安麗街18號達利廣場1209室 · +852 2186 8010 · 每日 12:00–19:00